水量必然超过55000吨,甚至会接近60000吨。
显然,采用战舰舰体是不行的,必须采用商船的船体。
另外,在如此巨大的排水量,其他各项性能都得降低。比如,能够达到24节的最大航速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而其巡航速度也最多只有16节,只能勉强保证伴随舰队行动。另外,其生存能力不会很高,如果没有舰队的掩护,很难在战场上活动。
综合这些因素,承担设计工作的南通造船厂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当时,考验造船厂的不但有设计问题,还有建造问题。
即便在建造工序安排中,可以将尽量多的任务安排到舾装阶段,而不是安排在船台建造阶段,可是其船台建造阶段的装配质量也肯定超过了25000吨,甚至会接近30000吨,当时没有几家造船厂具有这样的建造能力。
别说南通造船厂,就连江南造船厂也只有几座大型船台具有建造30000吨舰体的能力。
无一例外的,这些大型船台都在建造战列舰与大型巡洋舰,根本没有多余的船台可以建造快速战斗支援舰。即便南通造船厂等四家造船厂已经在七十五年(43年)六月份的时候开工建设新的船台,扩大造船规模,提升造船实力,可是在七十六年(44年)年底之前,将难以投入使用。
设计经验不足,船台准备不到位,这些都对新式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建造造成了影响。
到七十六年(44年)十月份,南通造船厂的设计方案在经过了数次大规模改动之后,才获得了海军的认可。
这次,南通造船厂的工程师又回到了设计“节气”级的老路上来。
新式快速战斗支援舰采用了民用船舶的标准,尽量减少了结构重量,以获得足够多的承载能力。另外,为了减轻重量,造船厂还在船体上大量采用了相对昂贵的铝合金,同时通过削减高端设备来削减成本。
当时,南通造船厂原本计划采用船用动力设备,可最终还是选择了舰用动力设备。
毕竟,船只用的动力设备除了经济性之外,在其他方面都不如舰用动力设备。为了装更多的货物,且更加妥善的保管货物,安装必要的装卸设备,必须尽量压缩动力设备占用的船体空间。而其二十四节的最大航速,以及十六节的巡航速度,都要求使用功率足够大的动力设备。
考虑到将伴随舰队往返于战场与后方,所以工程师没有考虑为其安装雷达。
通信设备也尽量简化,以降低建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