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号,海虎号,海狮号,海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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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巡洋舰的诞生绝非偶然,而是战争需要的必然产物。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主要交战国都暴露出了海上打击力量,即破交作战能力不足的问题。
可以说,在面对得到了护航战舰保护的船队时,袭击舰与单独行动的破交舰都难以发挥作用。而组建破交舰队不但代价高昂,而且效率低下,指挥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如此一来,随着世界各国纷纷加强护航力量,海上破交战的“交换比”变得越来越不能让各国海军接受。
可以说,当时世界各主要强国都有现成的,而且理想的破交舰——战列巡洋舰。
只是,在大战期间,各国都严重缺乏主力舰,为了保证在主要战场上拥有优势力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让战列巡洋舰去执行破交作战任务,而是将其编入了主力舰队,充当主力舰使用。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在主要战场上,战列巡洋舰显得不堪一击。
战争结束后,帝国海军就一度打算建造专门用来破交的战舰。只是,不管是时机,还是技术,乃至国内情况都不成熟,这一设想也仅仅只是设想。
从时机上看,和平时期,破交舰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另外,《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将排水量一万吨以上的战舰都定为主力舰。而按照破交作战进行设计的破交舰的排水量肯定将超过一万吨,因此用主力舰的配额去建造破交舰,这更不会被海军接受。
从技术上讲,当时很多先进设备还没有诞生,很多重要技术都不成熟,因此以一战后的情况来看,即便将排水量增加到三万吨,也很难建造出能够完全满足海军要求的破交舰,更难以建造出强大的破交舰。
从国内情况上讲,随着经济危机爆发,海军经费被削减了大部分,海军也无力承担其一种排水量数万吨的破交舰的建造工作,甚至难以承担起相关的设计与基础技术开发工作。不说别的,很多关键技术上的投入就超过了当时海军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
如此一来,建造破交舰的提议也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六十八年(36年),即《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失效之后,随着世界大战的阴云再次升起,建造“专业”破交舰的设想才再次浮上了水面。
当时,帝国海军还面临着另外一种威胁,即敌人的破交舰对帝国船队的威胁。
如此一来,在提出战术要求的时候,海军就明确要求新式战舰必须具有护航作战的能力,即在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