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他的命。如果能够镇定一点,排除这些可怕的视觉干扰,还可以发现死者是一个中年人,身材高大,起码有一米八零,从他粗粗的眉毛、虬筋般的血管、膨起的咬肌和坚硬的下巴,都能看出他曾经是一个多么孔武有力的人。
“黑塔”刑警将桌上的白手套放进右边的衣袋里,从包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支叼在嘴角,拿起打火机,想了想又放下,然后将烟卷重新放入烟盒中。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说。
他把烟盒放进包中,拉上拉链,从左边的上衣袋里掏出一支口香糖,抽出一支,放进嘴里嚼了两下。
“你确定不认识他?”
“不认识。”
“你要据实回答,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
“不认识。”
他将照片从我面前拿走,放到面前的一个白色小纸袋中,嘴里嘟囔着:“要是认识你就惨了。”
执笔警察看了看他,转头对着我,以比他的战友慢一倍的语速说:“你说一说昨天晚上的经过吧。”好像生怕我听不懂似的。
我觉得这两个警察很古怪,觉得他们有些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原因。
我力求尽量简短的讲述昨晚的事件经过,但中途还是屡次被“白面警察”打断,要求我只对事件的过程具实陈述,不能讲心理的感受。他们好像不知道那恰恰是我最在乎的东西。我只好尽量避免,以致我说起来有些磕磕巴巴,时常说着说着就断掉了,要想好一阵子才能接下去。
在这个过程中,我抹掉了婉儿和我惊心动魄的**对话。我仍然认为后面这件事只是一个噩梦,而那个使用迷香的黑影就是这个噩梦的制造者。况且,即使我说出来,我认为两位刑警也不一定会相信,反倒有可能认为我脑子被吓坏了说胡话。再说我也不想对婉儿不利,不管她是人是鬼,毕竟她救了我一命。我不能出卖对自己有恩的人。
毫无疑问,是婉儿杀了他。
但是,婉儿是一个狼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