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声音又尖又亮,像菜市场里吆喝的摊贩。
“至于桂香楼——那是吓唬她的。奴婢管教下人,说几句重话怎么了?老爷,这丫头就是不服管,恶人先告状。求老爷明断!”
县官没说话。他看了一眼沈渡。
沈渡站在原告席上,一直没有开口。
她在等。
等张妈妈把话说完。等那个讼师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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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开口了。
不是对沈渡。是对县官。
“县尊大人。此案,侯府有文书呈上。”
他上前一步,将那卷文书递给文书。文书接过去,展开,呈到县官案前。
“第一件。春桃的卖身契。白纸黑字,盖着侯府的印。她是侯府的奴婢,侯府管教奴婢,合情合理。”
“第二件。张妈妈管教春桃,是奉了侯府管事之命。管事之权,源于侯爷。侯爷治家,外人无权置喙。”
“第三件。”
他顿了一下。
“原告沈氏——沈渡。昨日刚与永宁侯和离。和离书墨迹未干,便插手侯府家务。县尊大人,一个刚被休弃的妇人,替一个侯府奴婢状告侯府管事。这状纸,动机何在?”
他转过身,看向沈渡。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不是笑,是某种“棋走到这一步,你该认输了”的从容。
“沈氏。你状纸上写的那些律法条文,抄得很工整。但律法是律法,人情是人情。你一个妇道人家,刚被夫家休弃,便教唆侯府奴婢状告主家——这叫什么?”
他停了一拍。
“这叫挟私报复。”
公堂上安静了一瞬。
县官的手指在惊堂木上轻轻敲了两下。
沈渡没有立刻回答。
她看着那个讼师。然后,她问了一句话。
“你说完了?”
讼师微微皱眉。
沈渡转向县官。
“县尊大人。被告方说了三件事。我一件一件回。”
“第一件。卖身契。”
她从袖中取出一张纸。不是状纸。是《大周律》的手抄本。翻到其中一页,她念出声来。
“‘奴婢买卖,须经主人同意。主人不在,须有主人亲笔书信。无书信者,买卖无效。’”
她合上律法。
“春桃的卖身契在侯府。但三天前,侯府的正妻是我。张妈妈要把春桃卖进桂香楼,经过我同意了吗?”
“没有书信。没有同意。买卖无效。既然买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