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桃的指甲掐进褥子里。“……窑子。”
“你怎么回她。”
“我说了‘不’。”
“就一个字?”
“就一个字。”
沈渡没有追问。她在等。春桃的嘴唇动了动,像在把三天前的场景一块一块拼起来。
“张妈妈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说:‘你说不?’她让家丁把我按住,抽了第一鞭子。抽完又问:‘还说不?’”
“我说了。”
“第二鞭。又问。我又说。”
“第三鞭。第四鞭。问到第十鞭的时候,她不问了。她把我关进柴房。说关到我不说为止。”
春桃的声音越来越低。
“三天。她每天都来。带着鞭子。问同一句话:‘还说不?’”
“你怎么回她。”
春桃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
“‘不。’”
医馆里没有人说话。小鹊的眼泪掉在春桃手背上。春桃没有擦。她的手被攥着,没法擦。
沈渡站起来。
“够了。”
她走到窗边。东边的天色已经从灰白变成了淡青。天快亮了。
“供词录完了。周春桃,你记住。从现在起,你不再是一个‘说了不就被鞭子抽’的奴婢。”
她转过身。
“你是我的委托人。委托人不需要挨鞭子。委托人只需要说真话。”
“你说真话了。剩下的,是我的事。”
-
沈渡借了孙大夫的案桌。
铺纸。研墨。提笔。
小鹊凑过来看,看不懂。春桃趴在榻上,侧过头,看着沈渡的背影。
沈渡写得很快。下笔极熟,三页状纸,三款条陈。
第一款:张妈妈私刑伤人。《大周律·刑律》第三百二十四条,殴伤他人者,笞四十。鞭痕十七条,够笞多少,她心里早算明白了。
第二款:非法拘禁。律法里没有这四个字,但有“私禁”。私禁三日以上,杖六十。
第三款:意图贩卖良家女子。这条最重。桂香楼是窑子。把良家女子卖入窑子,主谋者流放。
三款条陈,每一条后面都附了律法原文。不是“依据某条”——是把原文一字不差抄上去。
她写完最后一个字,搁下笔。
小鹊小声问:“先生,这状纸……县官老爷会接吗?”
沈渡没有回答。
她把状纸折好,收进袖中。然后从袖中取出那枚铜钱。铜钱已经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