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字一顿,像在读判决书。
“三条。你全占了。”
“我不是‘配不配’提和离。我是依法提和离。”
满室死寂。
丫鬟跪在地上,忘了哭。嬷嬷端着药碗的手在发抖,药汁晃出来,溅在她袖子上,她没敢擦。两个家丁面面相觑,脚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
永宁侯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警惕,从警惕变成一种沈渡非常熟悉的东西——
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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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侯沉默了很久。
比沈渡预期的要久。这意味着他不是完全的草包,他在计算利弊。
终于,他开口了。
“你以为,凭几句律法条文,就能吓住本侯?”
“你一个内宅妇人,就算闹到衙门,哪个官会接你的状纸?就算接了,哪个官会判你赢?就算判了,哪个官会真的执行?”
“律法是律法。世道是世道。”
“你不会不懂吧。”
沈渡看着他。
她当然懂。
她在现代打了三百场离婚官司,太清楚“法律条文”和“实际执行”之间的距离。豪门有豪门的办法,权力有权力的玩法。白纸黑字写着的权利,落到地上,可能轻得像一张纸。
但那是别人。
不是她。
“你说得对。”
她开口。
“律法是律法,世道是世道。”
“所以——”
她拿起桌上的笔。
不是闺阁女子的握笔姿势,是她在法庭上起草判决书时,稳如握刀的姿势。
“我要做的,不是用律法吓你。”
“是让这个世道,变得配得上律法。”
笔落下去。
纸上第一个字:休。
不是“和离书”。是“休书”。
永宁侯瞳孔一缩。
“你——你敢写休书?休夫?!”
沈渡没抬头。笔继续走。
“《大周律》没说女子不能写休书。既然没说不可以,那就是可以。”
“法无禁止即可为。你没听过?”
“没关系。”
“以后会习惯的。”
她写得很快。三页休书,三款条陈,每一款后面都附了律法依据。最后一行,她写下自己的名字。
沈渡。
然后把笔一搁。
“签。”
永宁侯盯着那三页纸,手指在袖中攥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