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下午五点半,沈砚从家里出发。
北城县的十一月,天黑得早。五点半的时候,太阳已经沉到了西边楼群的后面,天边只剩下一抹暗红色的余晖,像一块即将熄灭的炭。街道上的路灯还没亮,建筑物和树木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在地上织成一张灰色的网。
沈砚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马甲,里面是深灰色的卫衣,背着那个已经用过的双肩包。包里装着今晚需要的一切:白色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一条深蓝色的领带,以及一个巴掌大的硬质塑料盒。塑料盒里放着那支微型离心管,管里是棕黄色的丹参提取物粉末。
他没有带任何多余的东西。没有手机——他将手机关机后锁在了家里的抽屉里。没有钱包——口袋里只有一张五十元纸币和几枚硬币。没有身份证——今晚的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他步行了四十分钟,到达了那家私人会所附近。这一次,他没有直接靠近会所,而是在距离会所五百米的一个街角停了下来。那里有一家小旅馆,门口挂着“钟点房五十元”的牌子。沈砚走进去,用现金开了一间钟点房,两个小时。
房间在三楼,窗户朝南,正对着会所的方向。沈砚站在窗前,用随身携带的小型望远镜观察了会所的周围。一切如常——大门两个保安,后院三个探头,东南角的大槐树依然枝叶茂密。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这是他在进入行动状态前最后一次看时间。六点十分。
他拉上窗帘,打开了房间的灯。灯是节能灯,白光,照在白色的墙壁上,整个房间亮得有些刺眼。沈砚将背包放在床上,取出里面的衣物,一件一件地展开,放在床尾。
然后他开始换装。
他先脱下了羽绒马甲和卫衣,换上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西裤。衬衫是免烫的,领口挺括,袖口的纽扣是贝壳质地的,在灯光下泛着微微的珠光。他将衬衫下摆塞进裤腰,系好皮带,然后穿上了黑色皮鞋。皮鞋是新的,鞋底的花纹还很清楚,走在地板上会发出轻微的吱吱声。
他对着房间里那面不大的镜子,打好了领带。深蓝色的领带,温莎结,打得端正而结实。然后他用手沾了点水,将头发向后拢了拢,露出额头。镜子里的人看起来像是换了一个人——不再是那个穿着卫衣、背着双肩包的年轻人,而是一个训练有素、举止得体的酒店服务生。
他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小号的腰包,系在腰上,塞在衬衫下摆里面。腰包里装着那个塑料盒和一支微型手电筒。他将衬衫拉平,确认腰包不会鼓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