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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无籍之徒,诗才抵罪(1 / 5)

盛唐文宗 修身种德 3636 字 1个月前

日头渐渐西斜,曲水流觞园里的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春日的傍晚,微风拂面,本该是最惬意的时候,可此刻园中的气氛,却比正午时更加紧张。

郑文博的话像一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千层浪。

“查他户籍!”

这四个字一出,在场的文士们纷纷变色。

唐代户籍制度之严,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清楚。按《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脱户者,家长徒三年。”意思是,若一家之中有人没有登记在户籍上,家长要判三年徒刑。而对个人而言,无籍者被视为“浮浪人”,轻则遣返原籍,重则拘押审查,甚至可能被当作逃奴处置。

王哲心里一沉。

他最担心的事,终于来了。

户籍。

他这个穿越者,哪来的大唐户籍?原主倒是有,但那些文书早在逃难路上丢了个干净。就算没丢,一个陇右流民的户籍,拿到洛阳来也不顶用。

柳明堂的脸色也变了。

他欣赏王哲的诗才,甚至愿意为他作保,办一份客籍。但那需要时间,需要手续,不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现在郑文博当众提出这个问题,若他不处置,便是包庇无籍之人,传出去对他的名声也有损。

可若要处置,难道真把这个诗才惊人的年轻人送进官府?

他看向王哲,目光里满是复杂。

郑文博见状,更加得意。他慢悠悠地走到王哲面前,上下打量着他,嘴角噙着一抹冷笑。

“王兄,你的过所呢?户籍凭证呢?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王哲看着他,没有说话。

郑文博等了片刻,见他不吭声,笑声更大了:“怎么?拿不出来?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有?”

他转身面向众人,高声道:“诸位都看见了!此人来历不明,连最基本的户籍凭证都拿不出来!按大唐律,无籍者当拘押审查!今日诗会,我等竟与一个浮浪人同席论诗,传出去岂不让人笑话?”

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郑公子说得有理,无籍之人,确实不该混入诗会。”

“可他的诗才确实惊人,那两首诗......”

“诗才是诗才,律法是律法。若人人都无籍,天下岂不乱了?”

柳清漪急得脸色发白,想要说话,却被旁边的侍女死死拉住。

崔琰皱了皱眉,忽然开口:“郑公子,王兄虽无凭证,但方才柳公已答应为他作保,办一份客籍。此事可以慢慢商议,何必非要闹到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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