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新帝彻查·还明熹清白
殿内铜铃余音未散,新帝的手指在龙椅扶手上敲下的第二声终于响起。这一声比前一声重,落在金砖上,震得案前烛火微微一晃。
萧明熹仍立于丹墀之下,未动。
他开口:“刑部尚书、大理寺正,入殿。”
声音不高,却无商议余地。两名官员疾步入内,袍角带风,跪地听旨。
“昭平郡主所呈证据,已验属实。东偏阁擅启,签押伪造,印文假冒,其事关宗室律法根本。”新帝目光扫过二人,“《宗室律》第三条:凡无监副署而私启宗档者,视同篡改皇统,罪当连坐。此非寻常疏漏,乃蓄意构陷朝廷命官。尔等即刻牵头三法司,组建专案,七日内查明所有涉案人等,不得姑息。”
刑部尚书叩首:“臣领旨。”
“另。”新帝抬手,指向萧明熹方才留于案上的登记副本,“自即日起,宗人府出入记录须由守档房与监阁双签誊录,副本送内阁备案。凡再有单笔通行、无令擅入者,主官同罪。”
诏令既下,无人敢辩。羽林卫随即奉命将封存的卷轴、签押簿、副本文书悉数移交刑部。萧明熹静立原地,直至新帝目光落来。
“你可还有话?”他问。
“无。”她答。
不争功,不表功,亦不请赏。只退半步,垂手而立,如初入殿时一般。
新帝颔首,挥袖散庭。
紫宸殿门闭合,日影西斜。
三日后,宗人府东偏阁。
陈禄被押至原处,面如死灰。堂前摆着三份文书:一份为三日前守档房留存的出入副本,一份为原始签押簿,一份为事发当日羽林卫抄录的侧门巡查记档。翰林院两位学士坐于旁案,面前摊开陈禄经年经手的公文十余件。
“比对笔迹。”刑部主审官道。
学士执笔对照,逐一勾画。片刻后,其中一人提笔圈定一处捺脚,又翻至签押簿上对应签名,两相对照。
“此‘禄’字末笔,往常短促收锋,事发夜却拖出长尾,形如甩钩,非本人惯用笔法。”学士落笔成证,“且‘陈’字左耳旁起笔角度偏差十七度,绝非同一人所书。”
另一学士点头附议:“更关键者,此人每月初五需交田赋清册,笔迹稳定,从未出现如此粗劣变形。若非刻意模仿,便是他人代签。”
主审官转向陈禄:“你作何解?”
陈禄低头:“小人……小人那夜饮酒过量,手抖失常。”
“饮酒?”刑部官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