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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发错 to longry(1 / 2)

杀手之城 吴光宇 1680 字 2021-06-19

?longry老兄问我这个章节的问题,我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看出来还是只有你一个人愿意说出来,总之我的解释是:结构上没有错,只是放出来的是写好的,没有放出来的是没有写好的,另外起点这儿上传修改不方便,章节不能删也不能插,所以只能先这样了,大家就将就看下去吧!

当然更细的解释如下:

开始写书之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不由自主地被我与现在的所写的书联系了起来。前天到书城小转了一圈,倒是没有怎幺看书,书名却看了不少,有一本书的名字叫《转型》,封面上还有两行大字:一流企业在转型,二流企业在执行。我一看就发笑,想当年我在的那些公司也是天天叫着要向执行型企业努力,虽然最后还是生产大起大落管理大开大放员工也是大进大出,结果最后企业的名声还是一臭到底。

究其根本,是虽然都在努力想把事情做对,却忘记了这件事本身的对错。顺水行船,不用费劲便可一日千里,逆水行舟,那不但费时费劲也许到最后还是根本寸步难行。套句名言就是:重要的不是如何把事情做对,而是去做对的事。但于我想来这并不是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题,而是做事的过程:先选择一件对的事,再努力把它做好!

写书也是如此,先选择一个好的题材,要新颖,要别致,要与众不同,最好别人没有写过;然后要有好的故事情节来慢慢地展开故事,情节生动有趣,故事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却又跌荡起伏悬念丛生;让人不忍掩卷一翻再翻最后想要买上一本摆在床头当成枕头……

但要做到以上这些却不容易,有多少作者一辈子都只写了一本书或是一本书没有写完便撒手西去,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写的时候太重细节却没有把结构和写作进度放在首要的位置,写着写着外部条件就不允许了,不是脑溢血就是口吐血,不是没汤水就是没墨水,虽然给留下了传世之作,却因为是半本,让后人看到最后一页时便开始感慨万千遗恨不已,当然那些靠胡猜乱编续书为生的人则是另一番景象,他们自然是感激万分了,多亏当年那家伙死得早,留下好大空白让后人填补。

我的说法是:要是当年有电脑就好了,这些人一个月就可以写个几十万字,省得让红粉知己黄脸老婆一起来帮着抄正,想想曹老先生和黄易先生的区别当然不是在作文水平上,而是所处的时代不同,写作的工具也不同,外部环境也大不一样。前者是天寒地冻手指笔尖同时僵硬地写着红楼梦,所以才写了八十回就撒手西去。而后者坐在宽大舒适的房间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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