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战,只能全往后跑,光自己踩自己,都不知道要死多少,更别说官兵再冲上来。
军纪作风看来是要进行改革了,不能总是像以前一样,朝廷说我们是流寇,咱们就精干流寇的事。既然是义军,就得多干仗义的事,没有依附到我门下的,我可以不去管,但你们现在都依附到我这里,但我就得对你们的军纪加以管束,省的给我高迎祥的名头抹黑。
高迎祥答应了李自成,随即把各路头领喊来,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的内容就是严肃军纪,以后但凡是跟着我高迎祥的,就要按照我的军纪做事,只杀官军,只抢土豪恶霸,绝对不可擅自抢掠普通百姓,更不许裹挟百姓。如果你们愿意,可以留下,如果不愿意,现在就可以走,我高迎祥绝不强留。
到场的头领都是来依附他的,推闯王为老大,现在老大这么说了,即便心有不愿,也不能说半个不字,毕竟现在离队,一旦遇到官军,就是死路一条。谁都看到了,高应登连乡间的百姓都打不过,要是落单了,不等到山西,可能就被灭了。要知道,官军肯定在后面追呢。
见没有人反对,高迎祥提出第二件事,让高应登去溪山镇给人家道歉。这种事,高应登哪能答应,不过这个时候,李自成站了出来,大声说道:“我与高兄皆属舅父部下,既然高兄不愿,那就让我去吧。”
高应登见李自成主动请缨,心中暗想,这小子不会是以道歉为名,实际是想自己去抢溪山镇这头肥羊吧。
想到这里,他也站了起来,说道:“怎能让李兄弟为了我的事前去给人家道歉,这事是我干的,一人做事一人当,还是让我去道歉吧。”
听高应登如此说,高迎祥哈哈一笑,说道:“你们两个也不要争了,这样,你们两个一起去。我们大军继续前进,等你们给人家道过谦,再来汇合,一起赶往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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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李岩是河南人,并在崇祯十年之后,投效的李自成。书中提前出场,只是配合情节需要,还请诸位书友轻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