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意义上看,内迁的羌人与匈奴都接受大汉的统治,因此,羌乱与南匈奴的劫掠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与黄巾之乱没什么差别。
但中国历史上,华夷之辩千载不息,对中原王朝来说,即便四海夷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念始终占据正统。
自大与傲慢的中原人自然不可能蛮夷胡族平等相处。
刘协当然不会愚蠢到去想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不会去触碰关中士族的现有利益,好在关东与江东还有大利可图可分。
回到长安后,在刘协与贾诩、钟繇等人商议之后,朝廷特意颁诏发布了护羌令。
羌人部落的内部事务由羌人自己处理,与汉人及其他夷族的矛盾由地方官府按大汉律法处理。
羌人的生命与财产受大汉律法保护,地方官府与军队、汉人不得随意侵害,违者严惩。
汉人不得侵犯羌人部落的草场与土地,若确有需要,必须提供由羌人部落同意的赔偿,违者严惩。
汉人与羌人交易,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汉人不得与羌人强买强卖,违者严惩。
官府为愿意耕种的羌人免费提供农作物种子,教授农耕技术,田赋按汉人同等赋税的成征收。
羌人的劳役差役按汉人数量减半,且只在凉州本地服役。
在羌人聚居地的地方,官府必须吸纳一定数量的羌人出任各种职司,并保障其俸禄、权力与升迁的权利。
鼓励羌人迁入内郡,由朝廷提供土地、种子,教授农耕技术,鼓励羌人富户迁往长安,其子女可入朝廷官学学习,优异者可由朝廷授予官职。
对于不服从与反对大汉的羌人部落,主动出兵为朝廷分忧的,提供丰厚的奖赏,庇护纵容者,与之同罪,朝廷将派兵剿灭。
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羌人青壮加入军队,在郿城组建一支五千人左右的羌人骑兵,命名为神威营,除主将外,各级将领由羌人充任。
对接受朝廷统治的羌人部落编籍入户,正式成为大汉的子民,除了前述十条,与汉民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这道被世人称之为“护羌十一条”的法令一出,得到了多数羌人部落的认同与拥护,自然也引起了凉州一些势力的不满。
但如今的凉州,有一半的地方豪强与郡县反叛,刘协也不在乎多几个反叛者。
既然想烂,那干脆就烂彻底一点,将旧有势力砸个稀巴烂,再重新分配利益就是。
凉州不比关中,关中是刘协立身的根本,自然要一切稳妥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