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失忆症这种病,至今在医学上也是个谜团,也许一辈子,也许过几天忽然就好了。”
那天风母带着风声去医院复查,虽然只有两个人在家吃饭,但为了庆祝他的伤口终于拆了线,阮阮做了很丰盛的午餐,土豆牛腩汤、鸡汁萝卜、红烧排骨以及素炒西兰花。
还特意拿出了风母自己酿的米酒。
她将米酒倒入粗陶碗里,满满的一大碗,醇香怡人。
她忍不住低头,深深嗅着酒香,一脸陶醉的样子。
阮阮端起碗,又将另一碗酒送到正沉默地看着她的傅西洲手中,“哎,这个酒哦,真的很香很醇的,也不醉人。
你喝下试试看。”
他接过,看着碗中有点儿浑浊的液体,眉毛轻轻蹙起。
“哎,等一下!”
阮阮放下碗,“你看,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能一直‘哎哎哎’地喊你是不是。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好不好?”
见他不语,阮阮赶紧说:“沉默就表示默认喽!嗯,我想想啊……十二……十二怎么样?”
她救下他的那天,是七月十二号。
他还是没有什么表示。
阮阮笑起来:“那就这么决定啦。”
她端起瓷碗,与他的碰了碰:“十二,祝贺你痊愈。
还有,欢迎你来到暮云镇。”
然后,她仰头,竟然一口气就喝掉了那大半碗米酒。
傅西洲端着碗,愣愣地看着她。
这么多天来,这是他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个女孩子,她穿着一件很宽松的海魂衫T恤,牛仔短裤,人字拖,齐肩发随意扎成一个马尾巴,露出光洁的额头。
她长得并不算漂亮,唯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明亮清澈,望着你笑时,仿佛无数的星辰落入其间。
很多年后,傅西洲总想起这个夏日的正午,他们坐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细碎的光影从树叶间漏下来,那个眉眼弯弯的女孩,豪情地干完一碗酒,红晕慢慢染上她的双颊,映衬得她的眼眸愈加清亮。
可是他,却在后来,让这双他见过的最清澈明媚的眼睛,染上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哀愁。
自从帮他取了名字,阮阮就很喜欢喊他,哪怕他总是沉默以对,她也毫不介意。
“十二,中午我们是吃茄子呢还是丝瓜呀?”
“十二,你看你看,这花长得多好呀!”
“十二,这就是蓝莓树呢,你以前没见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