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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关于四合院里的房产问题(2 / 3)

个国家经租房的房主或者租户都同意,就可以直接交换租房凭证,再去街道办填个租户变更表,就可以完成换房,这也是当时民间私下房产交易的主流。

文中刘海中一直惦记主角曹华强家的房子,就是想跟他采取这种换房的方式换房,但只要有一方不同意,这个方法就行不通。

因此,四合院的房产,除了极个别是私人的,有地契的,大部分是国家分配的经租房。

这些经租房在后来的改革中,基本都是给长期居住的居民办了房产证,但不包括那些地震时期私搭乱建的地震房。

可以这么说,在改开前,或者说商品房提出之前,房产市场是很混乱的,但基本还遵循契约精神。

比如你有解放前就有的房契,或者有私房改革时期国家分配给你的经租房凭证,这些都是有效文件,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的。

同样的,在六十年代私房改革期间,也就是国家经租房期间,房产是不准私下买卖的,那只能偷偷买卖,不受法律制约,但受契约承认。

也就是说,在五六十年代,民间私下依旧有很多私下买卖房产的行为,但都是私下契约,不能公开,公开就是犯罪。

这一点,可以参照《正阳门下小女人》里徐慧珍买片爷的房产这一情节。

这种私下的契约,改开后都是法律承认的,这个要明白。

回到四合院,四合院的众人情况,里面的人明显之前都不是大富之家,而且还有三个大爷,所以里面的人明显都是私房改革后的受益人,也就是被政府,确切的说是街道办安排并分配的,但管理还是房管局。

因此,四合院里的人前期都是租房,只不过是租国家的房,所以是有凭证的,这凭证可以给自己的子女后代继承,也可以赠与给某人继承,这也是为何聋老太太可以把房子给傻柱。

那个凭证,跟房产证是一个东西,其实我们现在的房产证,理论上也只有七十年产权,你还是一样租国家的,只是到期可以自动续约而已,其实跟当初年确立的国家经租房政策一脉相承。

所以,别再说四合院的房子是轧钢厂的了,压根没关系。

轧钢厂是有分房,但不是四合院,这从里面很多人后来陆陆续续搬出去就能看出来。

还有,傻柱等七户人,之所以权力大,是因为他们住的房子最大,最好。

你看看那些人,包括三个大爷,傻柱,许大茂,聋老太太,秦淮茹家,不是住正房,就是住东西厢房,面积都贼大,等于四合院布局中最好的房子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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