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官大人,根据帝国《十二律法》第一表第一行,作为原告的阿本弗莱克有权传唤被告人甘米尔-卡洛福出庭,现在甘米尔-卡洛福当面拒绝,在座的我的家人,以及治安官大人你也都可以当做第三者作证。”
“根据这一条律法,我要求你立即将甘米尔-卡洛福从后院浴池扭押回来。如果他再推迟或者逃避的话,那我便可以按照第一表第二行的律法将他拘捕,到时恐怕会闹得不好看了。”
略带些轻慢高傲的语落下。
正对着办公桌的前厅,纳奥富伦德一大家子人坐的就好似一副油画——以纳奥富伦德子爵为中心的靠坐在一起,挺直各自背梁,拉夫领、蕾丝、卷发和粉底满目可见,许些腰间还别着火枪,各种品质的香水混杂得让晨光都有些避讳,至于某些扣子缝隙里的赘肉,简直毛发旺盛的像猪。
老马特沉默了。
布置紧凑又以棕色打底的办公室站满了背着火枪的士兵,方格图案的地毯早被这些马靴踩得脏乱,半打开的窗,也有烟雾不断飘向天幕。
再抽口烟斗,这位大治安官低着眼构造一下措辞;很快抬眼看向这个很令人讨厌的眼镜年轻人,终而迎着对方的颧骨突出脸颊说道:“小朋友,我承认你在帝国律法上见识宽厚,不过我才是这片区域的治安官,执法权在我,你们不应该擅自闯进来,并用你们的拳头宣泄暴力。”
“暴力吗?”口齿伶俐的声音立即反驳,“那我们就按照这个方向来说,甘米尔-卡洛福和他的同伙破坏了庄园的财产是事实,要是算作欠了我舅舅的钱,那根据《十二律法》第三表第一条,就算是债务,期满之后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也有权利拘捕,押其到法官前申请执行。再根据第三条;此时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拴住,镣铐重量虽然最多为十五磅,但减不减轻也要看我舅舅的意见。”
被点名的纳奥富伦德慢慢颔首,目光赞许地看向自家外甥。
那道声音旋即继续:“再根据第三表第六条,甘米尔-卡洛福他们不还债,我的舅舅也有资格将其卖于奴隶主或是将其杀死。根据第三表第七条我们还可以割下他们的肢体进行分配。再根据第八条,我们对欠债人的追诉也永远有效。”
窗帘被风吹动,带有笑意的音扩散:“还有一点尊敬的治安官大人,我的名字并不是‘小朋友’,我是土生土长的加贝帝斯人,现处于圣克鲁斯城的波斯大学院里学习律法专业,我老师正是一名大法官,我也见过许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