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的宝马自然不能拱手让人,否则,不仅仅是钱财的问题,还有他常漫天和镇远镖局的面子。
走镖这个行当,很多时候,面子比手上的功夫更为重要,那是万万丢不得的。
常漫天皱了皱眉,挥手拦住了后面的镖车,向趟子手老赵使了个眼色。老赵毕竟也是老江湖了,从常漫天第一趟走镖时,他就跟着做趟子手。
老主人的意思,他当然明白,轻轻咳嗽了两声,老赵下了马,打起精神牵着马走过去,开口对着江风说道:“这位少侠,在江湖上混口饭吃都不容易,今天咱们副总镖头就交了您这个朋友,这匹马,就当是镇远镖局给您的见面礼了,如何?”
一缕透过树梢的阳光挪到了少年的脸上,一双眼睛之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但见得他摇摇头,开口淡淡的说道:“将那匹马交给我,我马上就走,否则的话,我可就不客气了!”
“不客气,年轻人,说话口气不要太大,我镇远镖局走遍大江南北,靠的可不仅仅是一块牌子。”
常漫天言罢,剑也出鞘。这柄白铁剑虽不是什么神兵利器,却是昔年“铁剑先生”的真传。常漫天在这柄剑上、至少已下了四十年的苦功夫,否则,他又怎么能活到现在。随行的镖师也都亮出了兵刃,一口雁翎刀,一根练子枪一柄丧门剑。镖客们对付劫镖的绿林朋友,是用不着讲什么江湖道义的,也不必讲究单打独斗。
“都不要动,我自己解决他!”
常漫天言罢,将手中的长剑舞出一个剑花。剑花这种东西,但凡是江湖之中学了几年剑法,又不是特别愚笨的人,人人都能舞两手。甚至,很多人,比常漫天舞的更繁复,更漂亮。
但常漫天手中的长剑却足足有二十七斤之重,剑花飞舞之中,却能够不给人丝毫的沉重之感。足见他的剑法已经到了举重若轻,随心所欲的高深境界。
他常漫天已经好些年没有踏足江湖,他的白铁剑上的血迹早已干涸,而他的威名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的变成了人们的记忆。此时此刻,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岂非是一个最好的靶子。
只可惜,常漫天的剑花刚刚舞完,下一刻,那少年的身影已经忽然之间消失在原地。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速度,几乎也没有人能闪避,常漫天狂吼一声,铁剑突然脱手飞出,他的人却已倒下。“夺”的声,铁剑远远的钉入道旁大树上。入木一尺。
而常漫天整个人却已经跌落马下,他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做,只感觉自己的剑花舞到最后,一股沛然难当的大力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