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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3 / 6)

南北语音不同南北语音之异,至于不能相通,故器物花木之属,虽人所常用,固有不识者。如毛、郑释《诗》,以梅为楠,竹为王刍,萎为翘翘之草是矣。颜师古注《汉书》亦然。淮南王安《谏武帝伐越书》曰:“舆轿而隃领。”服虔曰:“轿音桥,谓隘道舆车也。”臣瓒曰:“今竹舆车也,江表作竹舆以行。”项昭曰:“陵绝水曰轿,音旗庙反。”师古曰:“服音、瓒说是也,项氏谬矣。此直言以轿过领耳,何云陵绝水乎?旗庙之音,无所依据。”又《武帝纪》:“戈船将军。”张晏曰:“越人于水中负人船,又有蛟龙之害,故置戈于船下,因以为名。”瓒曰:“《伍子胥书》有戈船,以载干戈,因谓之戈船也。”师古曰:“以楼船之例言之,则非为载干戈也。此盖船下安戈戟以御蚊鼍水虫之害。张说近之。”二说皆为三刘所破,云:“今南方竹舆,正作旗庙音,项亦未为全非。颜乃西北人,随其方言,遂音桥。”又云:“船下安戈戟,既难厝置,又不可以行。且今造舟船甚多,未尝有置戈者,颜北人,不知行船。瓒说是也。”予谓项音轿字是也,而云陵绝水则谬,故刘公以为未可全非。张晏云“越人于水中负船”,尤可笑。

南舟北帐顷在豫章,遇一辽州僧于上蓝,与之闲谈,曰:“南人不信北方有千人之帐,北人不信南人有万斛之舟,盖土俗然也。”《法苑珠林》云:“山中人不信有鱼大如木,海上人不信有木大如鱼。胡人见锦,不信有虫食树吐丝所成。吴人身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毡帐,及来河北,不信有二万硕船。”辽僧之谈合于此。

魏冉罪大自汉以来,议者谓秦之亡,由商鞅、李斯。鞅更变法令,使民不见德,斯焚烧诗书,欲人不知古,其事固然。予观秦所以得罪于天下后世,皆自挟诈失信故耳。其始也,以商于六百里啖楚绝齐,继约楚怀王入武关,辱为藩臣,竟留之至死。及其丧归,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诸侯由是不直秦,未及百年,“三户亡秦”之语遂验。而为此谋者,张仪、魏冉也。仪之恶不待言,而冉之计颇隐,故不为士君子所诛。当秦武王薨,诸弟争立,唯冉力能立昭王。冉者,昭王母宣太后之弟也。昭王少,太后自治事,任冉为政,威震秦国,才六年而诈留楚王,又怒其立太子,复取十六城。是时,王不过十余岁,为此者必冉也。后冉为范睢所间而废逐。司马公以为冉援立昭王,除其灾害,使诸侯稽首而事秦,秦益强大者,冉之功也。盖公不细考之云。又尝请赵王会渑池,处心积虑,亦与诈楚同,赖蔺相如折之,是以无所成,不然,与楚等耳!冉区区匹夫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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