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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2 / 11)

欧公语孙莘作文法,亦只是“多读、多做”耳。其云“疵病不必待人指レ,多作自能见”。此真阅历知甘苦语也。

永叔谓柳为韩门罪人。此语殊觉过当。昌黎生平不妄许与,而独倾倒柳州。

后人顾薄之耶?正犹少陵极力推太白,后人乃盛抑李以尊杜。吾恐杜、韩皆不受此等谀言耳。

欧阳文忠在南京时,陈丞相升之安抚京东。朝廷令审察是非,陈阴访民间,得俚语,谓公为“照天蜡烛”。还而奏之,于是世皆呼公为“照天蜡烛”。按:范镇《东斋记事》称:“田元均治成都有声,人谓之‘照天蜡烛’。”然则号此者,不独欧公矣。

世盛称《爱莲说》,直是耳食耳。中云:“出污泥而不染。”天下有花木不出自污泥者耶?有出自污泥而染之枝叶花萼间耶?只此一语,殊不见切。且世之盛称者,以其文作于濂溪耳。不知是伪托,非濂溪文也。

宋孙何,好古文。读古碑,辨识文字,以爪搔发垢,而嗅之。往往至暮。写看碑时,景象绝肖。

沈约作《郊居赋》,惟恐人读“雌霓”作平声。范蜀公召试学士院,诗用“彩霓”作平声。考官以为失韵。《学林》云:“霓字虽有两音,然文士用‘倪’音多,而‘啮’音少。”若专用“雌霓”,则当音‘啮’,若泛用“霓”字则“倪”、“啮”可通用。按以李杲堂之博雅,亦但知霓字平声。而蜀公之考官,乃但知入声,又可怪也。

唐人试赋,韵脚多以四平、四仄。庄宗朝,翰林学士承旨,以“后从谏则圣”

为题,以尧、舜、禹、汤,倾心求过为韵。五平、三仄,识者诮之。故唐试赋韵脚,往往以己意点窜经史,如“黄流在中”,改作“黄流于中”之类,不一而足。

宋元以来,尚有守此法者。《周南赋》以“言化之自北而南也”为韵。《闻韶赋》以“不图为乐,至于斯也”为韵。一时以为切当,盖不难于以成语为韵脚,而难于成语中,适是四平四仄耳。

古文固不易作,而四六尤不易。盖古文可以气胜,可以意胜。而四六则一句不典,非佳四六矣。古人叙事,或仿前人,或自己出。纪一事,名一物,或古所未有,即可随意下笔。但不不俗,便为叙事高手。至为四六,则必须以古人往迹,叙近人新事。古人明明有某事可与今事比附,己不能知,而凿空杜撰,不将为博雅者所笑乎?故四六最易作,而实不易如此。

余尝谓,今人千奇百怪之事,古人无不有之。断无有叙述近事而古事无可引用,并无可比拟者。但苦俭腹,遂致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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