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其来已久。所谓丹穴者,岂即丹山耶?
明州,在宋佳郡也。东坡乞守之,不得。其《与子丰正字札》云:“外郡虽粗俗,然每日惟早衙,一时辰许纷纷,余萧然,皆我有也。四明既不得,欲且徐乞淮浙一郡。”又朱子状陈正献俊卿云:“正献求去,上手札留之。公请不已。
上曰:“卿必欲去,朕当勉从。然亦且在四明,或平江,一两月复来可也。‘公以平江繁剧,辞。上使自择两浙近地。公因以四明为请。上乃许之。然正献卒。
亦不果来。“
高宇泰《敬止录》中载:魏岘《蒋山龙潭庙记》署衔称新吉州,而家居不赴任。余尝疑之。及阅《袁斋集》称:“曾大父被命守泗,待次于家。”始知宋时,虽除某州,而原官固未去任,被新命者在家待之也。
海中小山,隐于水中不可见者,谓之礁。海舶最畏之。先大夫尝于蛟门外,夏太婆礁上,立大木,以为舟人指南。前年,余作先传,述其事。遍考字书,无礁字。遂以吾乡常写字写作礁。后见吴莱《甬东山水古迹记》云:“一撞焦石,舟且靡解,不可支持。”似礁字实当作焦。班固《东都赋》:“别风焦。”
左思《吴都赋》:“陵绝焦。”皆训高貌。又《广韵》:“山巅曰焦。”
与山椒之椒相通。是其义,皆与隐于水中相反。而礁字则始自宋元地志。今则省府州县之志,以至官府文移,民间笔札,无不作礁者。然则吴记,偶然一见,不可以为训也。
古人有具字,无霸字。今官文无不作霸。且以此字为州县名。则版图所掌,不可改也。吾乡又以土石障水时,其启闭而放纳之者,谓之契。此字为鄞人所独。非特字书无之,即他乡亦寡有者。然已见之曾子固文中。宋后字书不为收入疏矣。又如礁字已见宋元志乘,则亦应收入者也。
四明世家,莫古于虞氏,而史以为余姚人。按虞氏世居慈溪之鸣鹤场,即所谓山北者。《水经·沔水注》云:“江水又东迳赭山南。”虞翻尝登此山西望,诫子孙:“可居江北,世有禄位。居江南则不昌。”然住江北者,相继代兴;时在江南者,辄多沦替。仲翔之言为有徵矣。盖仲翔所云江北,即今山北。其地虞氏古迹甚多。
乡村间,老翁小儿,并有“罗隐秀才,出口成谶”之语。始以为吾乡俚语耳。
壮游四方,则大江以南,时有此言。又阅诸郡县志,凡横目二足之徒,所秉笔者,辄复阑入山川古迹间。可笑也。近阅《宣州志·古迹中》一条云:“金鸡山,在建德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