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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着士兵慢慢的向县令的卧室走去,我突然发觉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如果我手里的人质是县令,我现在一定是安全的。可惜我手里的人质是个大头兵。跟县令比起来,这个人根本就一文不值。
如果巡逻的士兵发现我们两个,他们会把我和人质一起杀掉。
“巡逻队的巡逻路线你应该很熟悉吧?”
“当然,我每天都走无数遍的。”
“我们这样能不暴露目标又能进到县令的卧室吗?”
“不能。巡逻队是交叉的,没有盲点,我们被可能不被发现的进去。”
妈的,果然如此。这样的话,我一定会被砍成肉泥。
大脑飞速的旋转,终于让我想到一个办法。
“听着,待会儿我会在这里制造一些烟雾,你要做的就是扯开嗓子大喊:着火了。如果你敢喊其他的话,现在就让你见阎王。”
我拿出背包的烟雾*弹,对准空旷又有亮光的空地上一扔。没一会儿就烟雾弥漫。
“好了,该你喊了。”
我押着士兵来到烟雾里,随手又往大厅的方向仍了一枚。
“着火了,快来人啊...”
“救火啊...”
士兵这么一喊,周围巡逻的士兵全跑过来了,我押着士兵趁着烟雾跑到了县衙大厅。
“县令睡在哪,快带我去。”
“好汉,这里的烟熏的我眼睛都睁不开,我哪里分的清县令的卧房。”
士兵说的没错,扔在大厅的烟雾*弹现在正是肆意喷发的时候,别说是人质,就是我都被呛的流眼泪。
“你好好想清楚,被巡逻队发现了我们,他们会在乎你的死活吗?到时候还不是一起完蛋。快点儿找。”
士兵摸摸搜搜的找卧房,身边不断的有巡逻队的士兵风风火火的跑来跑去。
一个士兵和我撞了个正着,我手里的剑不受控制的划了一下。
“啊...!”
人质的脖子被划了一个大口子。
“瞎喊什么,还不赶快救火。”
撞人的士兵冲着人质发起火来。
完蛋,要出事!
我一把把人质跩到身边,从背后勒上了他的脖子。
这个时候我不能说话。这些人天天在一起厮混,每个人都对对方的声音很熟悉。
人质本能的用双手握住我的手臂,我一用力,长剑抵住了他的喉咙。
求生是人类的本能。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