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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无敌刺猬阵(2 / 4)

成厉声喝道:“PK团的儿郎们!挺起你们的胸膛,高举你们手中的武器,打垮大漠!让他们知道,惹我们白雪山庄,代价就一个字,死!”

“组队!列阵!”曾志成怒吼一声。这几个字,PK团的人再熟悉不过,每天最重要的训练,最开始就是这几个字。原本来再各自未战的众人,纷纷努力脱离战场,纷纷涌到曾志成的这一边。

不一会,几十个小分队,形成了!

“切!打不过就搞个什么阵,你这还真以为摆个什么破阵,就能鸟枪换炮了?”老牛吃嫩草杀的正爽,突然见到PK团的人纷纷退却,不一会就曾志成那里集合。他今天杀的最爽,把以前所有受到的窝囊气,全部发泄了出来。正爽在最高点,却发现敌人跑了,就好比干事干的正HIGH的时候,身下的女人衣服都没有穿,闪人了……,这如何叫他不气?

“炮?那是几十年前的老古董了,哥今天要让你看看什么叫原子弹!”曾志成冷哼一声。见到阵型已经摆好,霹雷遥指前方,嘴里蹦出一个字:“杀!”

几十个小分队,犹如几十个刺猬,一股脑冲了过去。见到对方只不过把刚才散开的人马,集合了起来,搞成了几十个小组,老牛吃嫩草并不在意,他现在带领的常胜军,远非昨日光景。

两个月前,我爱金币,大漠有座山,轩辕战神共同出资,在拍卖行买了大量的装备,全部装备在常胜军和轩辕战神的精英人马身上,再又我爱金币重金请来的一个名叫痞子的人训练。

这个痞子据说是光通时代第一个打到屠龙的家伙,还是他所在的那个区的沙巴克老大,在他所在的那个区,沙巴克就从来没有丢过,作战经验相当的丰富。只是由于在轩辕传奇3开区的时候出国了,没有赶上。

如今回来进入游戏不久,就被以前的兄弟给认了出来,介绍给我爱金币。我爱金币得知有这么一号人物,花大价钱请来训练大漠行会的人马。而痞子果然不负众望,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把原本外强中干的一群人,训练成一直颇有战斗力的部队,只是时间太短,不然现在的常胜军,还真的可以和PK团一决高下!

不光要训练常胜军,大漠有座山还有更大的野心,既然痞子守沙的经验丰富,那么等到把常胜军训练到可以打败PK团的时候,再由痞子来指挥攻打沙巴克。

大漠有座山一共打了两次,全部以失败告终。这次有了痞子这样一号人物,还怕沙巴克不手到擒来?

当PK团变阵冲向老牛吃嫩草和轩辕战神的联军时,远在后面指挥的痞子,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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