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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白佑彬没有改变他对战局的判断。此时出现在中途岛海域的不是美军第51舰队。而是之前在莱桑岛附近与第12舰队遭遇的那支护航舰队。美军大型巡洋舰的速度在三十节以上。只要以最快的速度航行。此时就能到达中途岛东北海域。
显然。斯普鲁恩斯无法判断第11舰队的去向。才会派遣护航舰队去中途岛。争取逼迫第1舰队显身。这样一来。斯普鲁恩斯才有足够的把握干掉第1舰队。按照这一情况。第11舰队绝不能返回中途岛。而是应该留下来与第12舰队并肩作战。
十一点半。美军第52舰队将航向调整到了三百三十度。继续逼近第12舰队。
白佑彬也不打算继续与敌人周旋了。下令舰队继续保持三百度的航向向西航行了大概十五分钟。将与第52舰队的距离缩短到了十五海里的时候。他才命令舰队转向到三百三十度。与美军舰队保持相同的航向。
十一点五十分。双方的距离缩短到了二万五千米。
五分钟后。递进侦察的“北海”号向美军舰队上空打出了十多枚照明弹。随即。“光宗”号上九门四百毫米舰炮发出了怒吼。同时拉开了第12舰队与美军第52舰队的战斗序幕。
仅仅三分钟之后。出现在西北方向上的一艘美军轻巡洋舰也向第12-1主力编队上空打出了照明弹。为其四艘快速战列舰指明了目标。随即。二万五千米外的四艘“南达科他”级战列舰向第12-1主力编队的四艘战列舰进行了齐射。
这一情况证实了庞晋元的分析。在进行干扰的时候。美军的雷达也无法使用!
对双方的战列舰来说。在照明弹的帮助下。能够瞄准二万五千米外的敌舰。却难以命中敌舰。毕竟一枚照明弹的持续工作时间不到半分钟。而且照度并不大。只能让炮手看到敌舰的轮廓。
最关键的是。二万五千米的距离。对双方来说都太远了一点。
十二点刚过。在双方的战列舰各打出了数轮齐射。都没有收获任何战果的时候。白佑彬下令第12-3巡洋舰编队去干掉美军的那艘轻巡洋舰。几乎同时。金凯德也做出了同样的决策。
显然。双方的指挥官都不愿意暴露在对手的照明弹之下。
此时。战场上的局面显的有点混乱。
双方都出动了巡洋舰。而且都希望能够尽快干掉对手的巡洋舰。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虽然战列舰上的副炮也能发射照明弹。而且照明效果不比巡洋舰主炮发射的照明弹差。但是六英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