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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序(1 / 6)

?无意间看到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说:如果小时候你不拿他当人,长大了他就不是人了!感受颇深,本文就以此作为开头吧!

前年的一天,晨曦初露,刘*道(一下就用坏孩子替代吧)骑车出门。穿过那条并不宽敞的小巷,刚拐入村中大街,远远的,一个熟悉的身影由东向西悠闲自得的漫步走来。坏孩子不由地心头一动:这不是刘相华吗?好你个王八蛋,我看你还能拽多久。

坏孩子来到坝顶中央停下了车子,右脚触地,静候刘相华到来。与刘相华交汇时,坏孩子怒视着他,咬牙切齿的说:“混蛋畜生!我瞧不起你!”

刘相华就像过电一样,瞬间打了个激灵!他没有说话,脚步加快,迅速与坏孩子擦肩而过,眼睛却怯怯的始终盯着坏孩子的脸,脖子几乎扭成了麻花,直到走出很远。直到刘相华的背影从视线里消失,他才回过头骑车离去。

坏孩子这样骂相华已经不是第一次,每次骂完,他都不会反驳,他所能做的就是将眼神凝固,然后迅速逃离。

刘相华七十多了,当过几十年的小学教师,几年前退休在家,每月几千元的退休金。儿女都各有工作,他无牵无挂,小日子过的悠哉悠哉。刘相华好热闹,街头巷尾只要听到蛤蟆笑,别无二人。

刘相华在村里辈分最小,可他自命清高,谁敢对他不敬,他立马还一眼色,绝不留情。在村里像坏孩子这样见了就骂他的一个没有。

坏孩子第一次骂刘相华是在五年前的初夏,那年闹虫灾,有种昆虫每年芒种过后,就会在天模糊黑的时候从收割过的麦地或是花生地里钻出,迅速飞到高一些的植物枝茎上交配,时间很短,就会四散飞走。当地人管这种昆虫叫颅椎(方言),此昆虫比花生仁大不了多少,浑身呈黑色,背一副坚硬的铠甲。据说它是地下一种叫地蛆的虫子变的,学名有叫地虎的。这种虫子非常讨厌,每每到了秋收时,都会把花生根茎咬断,严重的地片几乎绝收。农民为了消灭这种害虫几乎穷尽了所有能想到的办法。

不过这种叫颅椎的昆虫,油炸之后,非常好吃,当地人大多喜欢吃。到了晚上七点半前后人们就会仨一群俩一伙的来到野外,有拿方便袋的,有拿饮料瓶的,还有拿蛇皮袋子的。短短半小时不到,每个人就会捉到(当地人叫摸)好几斤。捉颅椎的人岁数不等,有母亲带着孩子的,有哥哥带弟弟的。年纪大的七八十岁,年纪小的刚会走路。因为这种会飞的昆虫喜欢落在春玉米的叶子或是地边的杂草野棵上,很是惹眼。那个时候野外的晚上到处都是捉颅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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