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瑞恩的球队可不在少数。如果说以前的瑞恩只是根草,那么现在的他就绝对算得上是个宝。
商人都是逐利的,当瑞恩这块金子已经开始发光时,斯特林这名NBA中最商业化的老板非常有选择性地忘却了十天前的某此事,换上了一张和蔼可亲的笑脸,亲手将一张价值为一百八十万美元的合同推到了瑞恩与邦妮的面前。
“特里斯先生,我想这份合同应该能够表现出我的诚意了。”按照规定,在两份十天合同之后,如果球队还想继续签下这名球员,就必须提供一份受保障的合同,最短期限至本赛季结束。而斯特林所谓的诚意,便是两年总价一百八十万的合同。
不过现在的主动权并不在斯特林的身上,瑞恩的代理人邦妮对于斯特林所提供的,年薪不足百万的合同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欠奉。反是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份资料,当着斯特林的面,念道:“斯特林先生,据我所知,球队开给蒂姆?托马斯的薪水是4年2336万美元,而现在拿出这样的合同,是否认为我的委托人特里斯先生连对方的五分之一都不如?”
用事实来说话无疑是最犀利的武器,面对邦妮所提供的数据,斯特林只能选择沉默。斯特林很清楚,以瑞恩在快船队中的作用,绝不是蒂姆?托马斯可以比拟的,从常理上看,瑞恩的薪水确实应该高于托马斯。
但与托马斯相比,瑞恩只是一名新秀,而在这支球队中,诸如利文斯顿、昆廷?罗斯这样的菜鸟球队所拿的薪水普遍不足百万。而球队现在的薪金空间已经饱合,这也就意味着签下瑞恩,斯特林就必须支付高达百分百的奢侈税。对于吝啬的斯特林而言,这可是极为痛苦的一件事。
按着邦妮的意思,瑞恩的年薪怎么说也不能低于两百万,这到并不是邦妮存心给斯特林添堵,而是瑞恩确实值这个钱,甚至是物超所值。可从斯特林角度,两百万的薪水之外,他还要支付两百万的税给联盟。这样一看,斯特林眼中的瑞恩就等于四百万美元的价钱,这相当于一名顶级新秀的合同了,难怪斯特林会犹豫不决。
与十天前的状况不同,现在的邦妮手上拥有足够多的筹码,她已经不在乎斯特林的态度,因为那些拥有薪金空间的球队正在排队等着抢夺瑞恩,谈判一时间进入了僵持阶段。
“一百五十万,我只签一年,答应或者我走人!”在谈判桌上,瑞恩一向沉默寡言,可是当其开口说话时,则没有人能够忽视他的意见。
瑞恩提出的无异一进一个折中的办法,快船队是自己的家乡球队,所以瑞恩非常乐意在这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