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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袁绍和曹操整日邀请同学宴饮的时候,刘备只能在学校食堂里和同学AA制聚餐,顺道收集一下“群众意见”。其实别人,尤其是那些家财丰富的同学,究竟怎么看待他的这种行为的,他也不是心里没数——反正没啥太好的评价就是了。
此时刘备心里也亚历山大。再怎么说,他现在也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卖草鞋的刘备了,来中央大学之前大小也是个官。这脸啊,只要拾起来了,哪怕是一张二皮脸也舍不得再丢掉了哪。
现在他为了当上主席而做到这一步,还在受到大家鄙视,这也实在太不值了。毕竟,当了这学生会主席除了名头很威风之外,也没有什么好处。
不过按照党校长的说法,学生会嘛,就是专门为学生服务的组织,作为主席他起码也得先学会怎么为同学服务啊。而且以后的政府机构也是这样,虽然实行的是管理的职能,但它只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人民公仆,而不是能骑在统治者头上拉屎的更高级的统治者。
从“官本位”社会到“民本位”社会,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当然这里的“民”指的是占有大量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他们才是民本位社会真正的统治阶级,官员只不过是他们的雇工罢了。所以那些所谓的“民主国家”中,才会出现政客给商人当狗这种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看来,相当不可思议的奇事。
至于真正的“屁民”,不管是在哪种制度的国家里,自然始终就是个“屁民”而已。能够让统治阶级不找麻烦,把他们给当成个屁放了,反而应该感到庆幸。
刘备正是被党校长好一通忽悠,说他如果能够通过这次选举提前适应一下“游戏规则”,对以后投身于振兴大汉王朝的伟大事业会很有帮助,所以才咬着牙放下了架子,试着学习一下应该怎么做一个真正的“政治家”
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刘备也是相当了不起的。毕竟第一个吃螃蟹和西红柿的人,都需要莫大的勇气。如果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只是害怕它的奇怪外形的话,那么第一个吃西红柿的人就需要有死亡的觉悟。
相传西红柿的老家在秘鲁和墨西哥,原先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当地传说狼桃有毒,吃了狼桃就会起疙瘩长瘤子。
虽然它成熟时鲜红欲滴,红果配绿叶,十分美丽诱人。但正如色泽娇艳的蘑菇有剧毒一样,人们还是对它敬而远之,未曾有人敢吃上一口,只是把它作为一种观赏植物来对待。
事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