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作为族中的至宝。据说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御凡人所难以想象的寒冷。
“不……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长疆廓听了我的话,惊恐得浑身颤抖。我打断他的话:“不需要隐瞒,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把这个消息禀告鹏王——你应该想象得到,鹏王知晓此事后的结果。”
疆廓无奈地献出了火狐之皮。我把这张鲜红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随即象被火焰烫伤了似的,把它剥了下来。可以自己发热的死的毛皮,果然是无上的至宝。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没有必要再带他们去冒险,海上的远征,已经使我丧失许多名优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进入西方冰雪世界并活着回来,那就不需要他们的帮助,如果注定我将冻死在雪原上,多几个陪葬也并没有意义。
服庸坚持要跟随前往,但被我严辞拒绝了:“你们留在疆地接应我,一步也不许离开!”
疆山并不难攀登,但接近山顶的时候,狂风骤起,冰霰飞舞,不过一眨眼功夫,我裸露在衣外的面孔和双手都已经冻木了。急忙取出火狐之皮裹在身上,立刻,一股暖流渗入脏腑。佩着血剑,披着狐皮,现在的我就象盛开在皑皑白雪中一朵红梅似的。
花了四天的时间,攀上疆山之顶,极目望去,无边无际的白色刺得我双眼发花。虽然携带了不少食物,但我并不知道清木何在,并不知道需要在雪原中跋涉多少天,还是尽量节省宝贵的时间为好。我从背包里取出一块羊皮,包裹在狐皮外面,寻找疆山的缓坡,连滚带爬地冲下山去。
上山用了足足四天,下山才不到两天时间而已。只要掌握好下滑的方位和尺度,下山并不比上山困难,何况,整个疆山西坡都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就好象绒垫一样,根本不怕摔跌。
下山以后,面朝正西方,顶着猛烈的暴风雪,我艰难地跋涉着。我感觉地面应该是高低曲折的,但覆盖上白雪以后,看上去却平坦无垠。有的地方,雪才齐膝深,有的地方,却会没过我的身高。好几次我突然跌入谷中,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出那坟墓一般的地陷。
我也曾在雪原上行走过,但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的足迹,都可以引领自己前进的方向。然而这片雪原上,我却一个生物、一片足迹都没有看到过。
走了大概有十多天吧,如同身在大荒之野的时候一样,我已经逐渐无法分辨方向了。注目四望,周遭都是一望无际的雪白,连疆山都已被远远地抛在地平线后面了。我该往哪里去?太阳落下的地方,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