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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信王赵榛治下幸福而勤劳的子民(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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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3-03-16

历史上的名将、勇将厉害,但是大多都是因为力气大,纯粹凭借武技的又不是那个时代最强者。而那些厉害的将领,最后还是纷纷战死沙场。说明他们的万人敌还名不符实。但是赵榛不同,赵榛这个人太厉害了。他真的能冲杀勇悍的金军阵营里,尤其是拿出那对合金钢的光华双剑,切金断铁锋利无比,强人配神剑,简直举世无敌。

赵榛在内家拳、外家拳、搏杀技巧、人体构造、各国拳法等等未来九百年的基础上练成的功底,又经过了军队最严酷的淘练。纯粹是一个强国培养出来的超级杀人机器,就是在那个时代,在未来地世界上,赵榛在搏杀技术不说是世界第一人,也是差不多了。

就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学而言,凭借赵榛的武学水准和后来淬炼出来的新身体,完全有天下第一高手的能为。强,不是没有道理,赵榛有多出千年武学知识打下的根底,加上现代科技最先进而且量身打造的杀人技能,岂是这个时代的武夫们所能比得了的。

“那我就告诉我小妹和王妃了,让她们放心。殿下,您记住,现在我们信王军还久指着您一个人了。您就是我们的大义,就是我们的主心骨。所以,为了我信王军治下千万百姓和几十万将士着想,您千万保重身体。”

赵榛微笑着点头说道我明白,你放心。告诉我那二位,等我和岳飞南北夹击金军,击败金军联通两片信王军占领地之后,就去接他们。”

赵宋勇说道好的,我告诉她们。您一定保重。虽然您不是皇帝,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您就是我们的万岁。只要您张口,我们随时给您准备黄袍。”

虽然赵榛是一个大宋的亲王,但是就凭借他的这个身份,也是一样可以称帝的。赵榛要是傻一点,完全可以自号为帝。但他不傻,不想当小丑,不想分裂大宋,不想让金兵渔翁得利。实力未够,而且没有大义他只能是亲王。

赵宋勇走了,临走给赵榛留下一个盒子。送走大舅子赵宋勇之后,赵榛暗道总有一日,我要全天下都仰视而望我!总有一日,我要全天下的国家都来仰视我建立的帝国!”眼往天际,赵榛的脸上却是和风细雨,一股昂然傲气勃发而出。

回到大厅,赵榛看着那个小盒子。他亲亲抽出盒子抽屉,里面是一把铸铁制造的前装火药的短火统。这把短火统,恐怕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把火枪了。

赵榛以未来人的眼光指引下,画了几张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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