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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少爷知道,老奴年青时也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这开膛破肚算什么,残肢断臂那时小事,血肉模糊那是经常,老奴可不是马耳朵那马贼,见血太少。不瞒少爷,老奴年青时在北边还吃过辽人的肉呢,少爷,您看,我的牙齿白不,老奴的牙口到现在还这么好,就是啃人肉啃出来的。”
薛福张开他老瘦的双唇,尽情的展露他洁白的牙齿,语气中不无鄙视的说道:“这小小的尸检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开膛破肚嘛,人的内脏老奴又不是没吃过,跟猪牛狗的没啥区别!”
好吧,楚越承认自己这个大宋小白失败了。本以为自己能坦然面对生死,能无视人世间一切血淋淋的景像,但面对薛福那副如白玉般的牙齿时,楚越还是明显的感觉得薛福那不可战胜的气势。
特别是当薛福再说下一句话时,楚越直接拱手败退:“少爷,辽西夏人的肉不好吃,但是辽人的肉就不错,他们天天不事生产,没事干就来抢我宋人,那肉少有肥肉,烧烤之后硬如野猪,特别是他们天天骑马,那大脚两边的肉,就像是牛筋一般,很有嚼头的!”
薛福得意的闭上嘴巴,紧紧的跟着楚越。哪怕楚越没有转身,也可以感受到薛福那种,小子,想吓我,你还太嫩的光棍脾气。
“老管家,您老跟着我干嘛?”论对县衙的了解,楚越这个大宋小白十个都不是薛福的对手,在弯来弯去,走无可走的时候,楚越终于受不了了,回头一瞪说道。
“要不然小的还能干嘛,回去挨老爷的骂?老奴又不贱!”薛福一幅我又不是白痴的眼神,光明正大的语气,说得楚越半天都找不到话来回答。
两个人干愣的对视着,初开始楚越还能与薛福互相的迸射凶光,气势上还可以与薛福互不相让,但是当薛福时不时的露出他那在月光下闪亮着洁白的“皓齿”时,楚越再一次的败退了,撒手说道:“别在那摆弄你的牙齿了,辽人西夏人的肉再好吃,也不会是高路洁,洗不出洁白亮丽来。”
说着楚越有些气急败坏的转头就走,反正他是打死也不会去回后院的,只有一个薛慕华他不怕,他怕的是楚老爹,这一回头也正好撞上快步奔来的马耳朵,那马耳朵看向薛福的眼光很复杂,有些畏惧,更多的却是敬佩。
“公子,高府高老太君请公子前去曲江楼赴宴。”马耳机从衣袖里掏出金色的拜贴,双手呈给楚越:“高老太君说是为了拜谢公子为高家申冤,请公子勿必赏脸。”
你就是叫我去死我也去,反正就不待在这边。楚越心里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