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多的涉及外国人案件频繁在身边发生。
而在涉外问题中,涉及的部门从警察机关到教育、劳动人事、工商、宗教、外交等无所不包,这就容易造成权责不清、权力交叉,耗费国力资源。
虽然目前中央和各省也在微调,提倡政府牵头、公安指导的“大外管”机制,但是具体落实很难到位。
现实的问题是,对于外国人犯罪,基层干警常常不愿管,不会管,也不敢管。
这倒不是干警们患了软骨病,而是为洋鬼子们撑腰的部门实在是太多了,一有个风吹草动,就跳出来无数人要求保障外国人在华权益。
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说华夏关于驱逐出境的规定实施权限在警察部,但是具体办案在基层警察机关,加上对于驱逐出境的对象要求也比较窄,适用对象和强制措施运用的不够,造成很多法律手段形同虚置。
华夏驻外使领馆在核发签证时,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规范和准入门坎,导致大量“三无”人员、低素质人员进入华夏。
同时,又懂法律又懂外语的基层警力非常匮乏。
说起为外国人办案中的困难,一个是语言文化障碍,另一个则是许多外国人对华夏法律的生疏,他们最先问的问题就是你什么时候能把我保出去,国外一般取保候审比较容易,但华夏这方面比例比较低,所以这里面的文化差异比较大。
但从更深层次来看,华夏国内对于外国人犯罪事件的关注也反映出国民心态问题,其中涉及的核心是司法独。立与法律权利的平等。
正是有些外国人习惯了在某些领域享受特权,才会产生超越法律的幻想,对一部分人的优待和优惠,同时就是对另一部分人的歧视和压迫。
在一些外国人伤害华夏人的案子里面,相关警方一步一步的逐级上报、请示,一遍一遍的斟酌笔录中的文字,一次又一次地给受害人施加压力,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要让受害者放弃追究外国人的刑事责任,至于说华夏受害者的权益,就没有人去关心了。
大概,只有这么办了,警方才会比较省事儿一些。
或者这些外国人即便是判了刑,也不会实际执行,许多三年以下的轻度案件往往不会真正执行,稍重的案件也往往直接用附加刑“驱逐出境”,主刑很难实际贯彻。
“你老婆对你真是言听计从。”看到林萧放下了电话,高岚就不无醋意地对他说道。
“工作上的事情嘛,谁说的对,就听谁的。”林萧回答道。
“这么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