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纳什的大脑计算能力和速度出色,在某些方面,对于贾森-基德有优势,但是纳什纵然是天才,他并不是神,更并不是罗根。
理论上,就算贾森-基德不出手,德尔-哈里斯也还有最后一张王牌,只要用那种科比和麦克格雷迪一起联手防守罗根的方式,纳什立刻就无从施展。
当然,就连罗根对付科比和麦迪的联手,也要费点功夫,何况远不如罗根的纳什呢。
德尔-哈里斯之所以没有使用这 个王牌,那是因为他不屑。
这张底牌,是要用来对付罗根的啊。
对付区区的史蒂夫-纳什都没有办法,要动用这张底牌,那么一会罗根上场了,你又要怎么办呢。
所以,德尔-哈里斯把这个难题,全部都交给了贾森-基德,让他自己去解决。
身为一届天才,难道一个二年级新秀,你都没有办法搞定么,那我就高看你了。
贾森-基德则在冷笑,要知道约翰-斯托克顿,本来就(bcfe)是速度型球员的克星。
纳什的特点是脑袋清醒,速度巨快,贾森-基德深知,既然你的速度够快,我就用约翰-斯托克顿的方式,让你完全没办法施展。
要知道,约翰-斯托克顿的速度并不快,但是,所有的速度型空位,都害怕约翰-斯托克顿。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约翰-斯托克顿甚至可以对抗重量型后卫,比如罗恩-哈珀,甚至大前锋,比如丹尼斯-罗德曼。
按道理,一个身材矮小,体重不够,又瘦弱的后卫,怎么也没办法对付重量型后卫和大前锋。
纵然你有万千的小动作,但是这东西是相对的,对手又不是白痴,也可以用小动作。
而你用很多次“约翰-斯托克顿的爱抚”,才能让对手下体浮肿,对手人高马大,只需随便的一个动作,你就可能直接骨折,显然很不划算。
但是,约翰-斯托克顿居然不害怕人高马大重量大的对手。
因为,约翰-斯托克顿有一个别人没有的特质,那就是他的骨胳密度比较大,也就是传说中的硬汉。
哪怕是重量级的后卫甚至内线,和约翰-斯托克顿磕磕碰碰,那也是感觉身上是老疼老疼的。
反而是看起来非常瘦弱的约翰-斯托克顿,那感觉是若无其事,仿佛是几只蚊子在身上叮咬一般。
重量型后卫和内线球员尚且如此,更不要说那些速度型后卫,全都是脆皮了,和约翰-斯托克顿稍微轻轻一碰就会骨折。
在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