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别喝起来就没个够,出去了这样会招人烦,再者就是马上张罗着要给我订婚了,这喝醉酒的事儿传出去,会让亲家那边儿犯疑惑的,甚至会为此考虑不和这边儿结亲。
我当然点头答应,并且承诺以后一定不再喝醉酒。
问起来今天二叔他们去卖金条的事儿,我爹和娘告诉我,金条卖了,六根金条六斤重,一斤市价两万六,我二叔找的人是私底下倒卖金子的,人家出价两万八,而且还是现钱,整整十四万八千块啊!每家分得了一万八千五百块钱。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家里,目前还放着价值八万四千元的金条。
不,我这里不仅仅是这点儿,我还有一块儿三斤多的金疙瘩,那也等于是*万元甚至更多……我再次陷入了极度的喜悦当中,甚至于忘却了我自己手腕上还有一块儿莫名其妙、稀奇古怪且诡异万分的紫金色斑痕。
晚饭后,没有哥们儿来找我,想来都在家里和家人分享那笔巨款的喜悦吧?
我和爹娘还有爷爷说了一声要出去玩儿,便走出了家门。
我不是要去找兄弟们玩儿,而是,要去找胡老四,因为我手上出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斑痕——这也是无奈之举,对于这种怪异得让人心悸的事情,也只有去问胡老四这位神-棍了。虽然,很明显他在这方面也是一个半把刀的神-棍,而且在当时的我认为,他还是一个很没有职业道德的神-棍。
可是除了他,似乎没有在这方面更内行的人了。想到他今天还提醒我,说我太阳穴有紫青色煞气,我的心里更担心了,怀疑自己还真就是在不知不觉间,被什么邪物给害了呢。难道和那只黄狼子的魂儿有关系么?可胡老四明明极其肯定地说了,那黄狼子魂儿魂飞魄散了啊!
那么,又会是什么东西?
我忽然想到了在黄狼子的洞穴中,那个埋藏在箱子底下的紫金色物事,也就是我爷爷口中所说的太岁,那个三角形金疙瘩,就是从那个物事上拽下来的东西,上面的画面和我手腕上的斑痕一模一样,并且极有可能是金疙瘩上的画面非常诡异地转移到了我的手腕上,而且,紫金色啊,和我手腕上的斑痕是一个颜色。
肯定和那太岁有关了。
可是,太岁明明在所有人的心里,都认为是善良的老神仙啊!他怎么会害我呢?难道真的就是因为我用锹在它身上铲下来它几块儿肉,所以它记恨我要报复我?
我糊涂了,停下脚步就在漆黑的大街上,在寒冷的北风中,怔怔地站住,犹豫着是不是去找胡老四,毕竟这次只要找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