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金至尊经纪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该公司最大的股东,他持有该公司超过34%的股份,公司是否赚钱跟他的个人利益息息相关。
此前颜清音是公司最赚钱的艺人之一,关键她虽贵为天后,但由于出道时间短,更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利益。
无他,所有艺人没出名之前,跟公司签的合同通常都存在霸王条款,就拿颜清音的合同来说,五年合同期内她被限制了大量条条框框不说,就连赚的钱也只有10%入袋,另外90%都归公司所有。
这是娱乐圈众所周知的规矩,没成名之前的合同都是这样,就算出名了也必须等合同期满,才能真正赚到大钱。
当然,刚开始公司也没想到颜清音会红的发紫,没想到她在短短三年内,给公司赚了几个亿。
公司为了拉拢人心,把合同上规定的10%增加到20%,三年下来颜清音的个人资产过亿。
可是……
现在正值她大红大紫最能赚钱的时候,合同期还剩下两年,这两年她持续会给公司带来更多利益,按最少计算也有七八亿?
邵文森占有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这七八个亿去掉她的20%,去掉其他开销,分到邵文森手里最少一亿多!
也就是说,因为这个意外白白损失一亿多,他能不愤怒吗?
如果只是某些失误造成损失,只要颜清音还能赚钱,就可以慢慢补回来,然而这次的事情足以让她在娱乐圈沉沦,她将从公司最赚钱的艺人,变成毫无价值的弃子,这种情况下邵文森还需要对她持友好态度吗?
他没心情去理会,这件事到底是不是颜清音的错,他只知道自己损失了很多钱,只知道颜清音再也没有价值——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