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华尔街之狼(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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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尝试着,

用三千七百美刀的本金,在外汇市场上,一个星期赚了三万美刀。

这个发现,顿时让他雄心壮志不已。

随后不久,

他便带着七万美刀,不顾父母的反对,跑到了纽约曼哈顿。

因为他觉得,这项能力在华尔街应当能如鱼得水。

事实也确实如此。

凭借着这个消耗体力和精神的能力,来到纽约的他一发不可收拾。

他先是用七万美刀的本金,继续在外汇市场上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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