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九号上午,李默做了一件事。 他把手里所有的纸分成两份。 一份是他自己的:那本抄件,一本他七个月里抄下的东西。一份是别人给的:鉴定回执、领票记录抄件、取件登记、四道钱的流水抄件。 他把这两份分开摆在桌上,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第一份抽出来,用一块旧报纸包好,用绳子扎了三道。 包的时候他数了一遍。抄件正文四十七页,前后夹着五张散页,一共五十二张。五十二张纸包成一 安全验证 请输入验证码继续阅读后面内容 确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