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二号上午九点,有人来带他。 来的是两个不认识的人,穿便服。他们进门没有说去哪,只让他把外套穿上。李默把笔录夹抱在胳膊底下,跟着他们出了审查室。 走廊比审查室里亮。他一出门就抬手挡了一下眼睛。四十天里他走过这条走廊三回,每一回都是去会见室,走的是东头。今天走的是西头。 走到楼梯口,他们往下一层。他在楼梯上把脚步声压轻了。他手上的笔录夹里夹着两页纸,一页是照片,一页是表格 安全验证 请输入验证码继续阅读后面内容 确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