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拉往屋内:“热水已经烧好,衣服已经备好,去洗个澡吧。”又望了望我,笑,“瞧这小脸脏的。”
我被他推进小屋,布帘被放下来,一桶热气腾腾的水就在我面前。
哟,还有一身新衣裳。
娘啊……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做梦吧,我这是捡到宝了?
我的名字叫忘尘。
忘却前尘的意思。
虽不明白朽老婆子为何赐我这个名字,但自我在执念城生活的17个年头以来,她对我的栽培和重视是有目共睹的。
这世上,不是任何人都进得了执念城,也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摄魂师。
百老书生告诉我,摄魂师是一门极其冷门的求生行业,整个六界会的人也少之又少,其实这并不奇怪,靠着摄取别人的记忆和魂魄将之封印埋葬,到底不是什么见得光的职业,这也成就了我十七年来禁术学得懒懒散散,连基本生活都难以自理、世上最悲催的一个摄魂师。
比如我不会打理,整天顶着鸡窝似的爆炸头型满街跑;
比如我不会做饭,吃虽为第一要义,但做……简直比杀了朽老婆子还难,以至于我曾创下历史,险些成为历史上第一个险些被饿死的摄魂师;
比如我不会洗衣,十七年来,我的房间和衣物除了偶尔贤惠的云落来帮帮忙外,基本是灰尘扑扑难以下脚;
比如我……
太多的比如导致的直接结果则是,十七年来我被饿晕过十次,因许久未动融入煤尘被当做垃圾清扫几十次,因为总不打理自己错认他人无数次……
可想而知,十七年,我的生活何其艰难。
即便如此,于我来说,活着也是一件相当重要之事,虽然痛苦,但对于爱命惜命,甚至有点贪生怕死的我来说,活着,也是一件相当美妙之事。
所以我不会去想,十七年之前,另一个我活着的时候,在基本生活统统不会自理的时候,选择进入执念城,到底是怎样绝望毁灭的事。
不过现在,这些对于我来说,统统不是难事。
因为我有言梳啦。
无所不能的言梳。
会做饭会护法会摘花养草打扫房间的言梳。
会给我烧洗澡水买新衣服的言梳。
会给我打理乱糟糟头发的言梳。
哦,简直完美的言梳。
我扭头看他。
此时此刻,他正在城西的紫竹林外,对阵执念城第一白人洋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