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昨夜我一直都在天耀集团中,不曾离开。这一点我的妻子,公司的保安,还有保洁大叔都可以作证。所以我没有直接去杀害李经理的可能。如果说,我是雇凶杀人,那么请警方提供相应的证据,再进行起诉。”
黎天耀说这些,法官的脸上已经很挂不住了,他试图去喊停止,试图让黎天耀闭嘴,可记者们手中的照相机都对准了自己,他不能有任何的异动,只好容着黎天耀这般大放厥词。
“第三,是我认为整个案件中,最不合理的一点。我们众所周知的是,我国警方开出的逮捕令与搜查令上,都有时间表明。这些时间是随着逮捕令与搜查令被打印出时,一同印上的。请问,警方是如何做到,在事发当晚提前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就猜到了李经理会遇难,提前打好了逮捕令与搜查令?”
第三天陈述,是更为致命的陈述。
一时间,全场哗然。
法官面色尴尬,嘴角牵动着,低头去看逮捕令与搜查令上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