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未名之社(1 / 3)


八月初十,日间,花厅议事。

人到得齐:李纨、探春、宝玉、湘云、黛玉、宝钗,连推病躲了半月的迎春也打发人送了话,说社日必到。陈砚是被探春的帖子请来的,帖上写得客气,说社日席面与社事相合,请灶上的人到场一起议。

章程是探春写的。一张花笺,条条款款,字字见筋骨。她当众念了一遍:

“凡我社中人,社日必到;诗成有罚;社资轮值。”

三条。一条管人,一条管诗,一条管钱。

三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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