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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一):名单上的第七个人(1 / 4)

陆沉在沈清案的原始卷宗前坐了整整一个上午。

卷宗是从省厅调来的,三大本,用牛皮纸封面包着,边角已经磨损发白,有些页面上有咖啡渍和水渍,像一张张陈旧的、褪色的地图。他将卷宗摊在办公桌上,一本一本地翻,一页一页地看,一个字一个字地读。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那些泛黄的纸页上,将黑色的字迹映成深褐色,像干涸的血迹。

沈清案的材料比他预想的要多。事故调查报告、现场勘查记录、尸检报告、家属的申诉材料、信访办的答复函、纪委的核查意见、法院的判决书——每一份材料都在讲述同一个故事,但每一份材料都在掩盖另一个故事。

陆沉拿出一支红笔,在每一个涉案人员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

第一个圈:沈清。死者,挖掘机司机,终年三十一岁。未婚,有一子。七年前在垃圾填埋场工地侧翻身亡。

第二个圈:沈清河。沈清的父亲,退休教师,沈清死后上访三年,递交举报材料十七次。目前在家,无业。

第三个圈:张秀兰。沈清的母亲,家庭妇女,未参与上访。目前在家。

第四个圈:沈乐。沈清的儿子,小名乐乐,沈清死时两岁,由祖父母抚养。目前在读小学。

第五个圈:李建国。建设局市政工程科科长,负责垃圾填埋场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已死亡。

第六个圈:周明远。纪委副书记,负责接收和处理沈清案的举报材料。已死亡。

第七个圈:王怀安。时任副县长,分管城建,是垃圾填埋场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已死亡。

陆沉在这七个圈的外围画了一个大圈,在大圈的上方写了两个字:“知情人。”然后他在这七个圈之外,又画了第八个圈。

第八个圈:沈砚。

他在沈砚的名字上停留了很久。红笔的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墨水在空气中微微凝结,像一滴即将落下的血。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在沈砚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不是普通的圈,而是一个加粗的、醒目的、像靶心一样的圈。

沈砚。沈清的弟弟。法医毒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于某医科大学,曾在省厅实习一年。之后——之后是什么?陆沉翻遍了所有材料,都没有找到沈砚在省厅实习之后的去向。他的档案像是被人刻意清理过,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多余的信息。

陆沉放下红笔,靠在椅背上,闭了一会儿眼睛。他的脑海中在播放一段记忆——三年前,省厅法医室,他第一次见到沈砚。那时候沈砚穿着一件白大褂,站在毒理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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