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要擦干净了又按一个指纹上去?”
“因为那个指纹不是他的。”陆沉说,声音低沉而平稳,“他要制造一个假象——有人来过这里,留下了指纹,但这个人不是他。他用丙酮擦掉了所有原有的指纹,包括他自己的、周明远的、保洁员的,然后贴上了一枚从别处弄来的假指纹。这样当你们提取到这枚指纹的时候,你们会以为这是一个嫌疑人的指纹,会花大量时间去数据库里比对,去追踪这个不存在的人。”
马建国沉默了几秒,然后说:“那鞋印呢?”
“鞋印也是一样。李建国案的现场是四十三码、菱形格花纹,这里的是四十二码、六边形蜂窝状花纹。两种完全不同的鞋印,意味着两个不同的人。再加上两起案件中截然不同的作案手法——一起是经皮吸收的乌头碱中毒,一起是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低血压休克——所有这些证据都指向同一个结论:这不是一个人干的,是一个团伙。”
陆沉说出“团伙”这个词的时候,语气没有任何犹豫。但在他内心最深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一根弦在微微颤抖。不是因为他不相信“团伙”这个结论——现场的痕迹确实指向多人作案,逻辑上没有任何漏洞。而是因为他觉得这一切太完美了。李建国的现场完美,周明远的现场也完美。两个现场都提供了足够的、清晰的、相互印证的痕迹,每一个痕迹都在告诉警方同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有组织的、分工明确的、专业程度极高的复仇团伙。
太完美了。完美得像一个人精心设计的剧本。
但陆沉没有将自己的这个念头说出来。在证据面前,个人的直觉不值一提。他有证据——两个现场的指纹、鞋印、纤维、药片、茶叶、丹参粉。这些证据加在一起,足以支撑“团伙作案”的结论。而他心里的那根弦,只是一根弦,不是证据。
他需要做的是继续查,继续找,直到证据和直觉之间的裂缝被填平——或者被撕开。
沈砚回到家的时候,林默给他发了一条消息。
“周主任的事听说了吗?”
沈砚看了一眼消息,没有马上回复。他将手机放在桌上,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喝完,然后拿起手机,打了几个字:“听说了,同学群里都在传。太突然了。”
“你跟他熟吗?”
“不熟。纪委的领导,我一个小老百姓哪有机会认识。”
林默没有再回复。沈砚将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他知道林默在试探什么。她的天平在倾斜,但还没有完全倒向他这一边。她需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