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这次捡回来这俩傻帽看样子就挺能吃的……”见到曹团长又带了两个吃闲饭的回来,巴克利这个在内部号称资历最老的家伙顿时就过来混脸熟了。在打量了西蒙斯和麦迪半天之后,巴克利顿时笑了,这两个狮人都长得挺有特色的。
“老板?这么说,你就是这劫掠团的曹团长?”西蒙斯这个时候方才想起来,知道现在他们甚至还不知道这个孤身闯入金州匪帮地盘把他们救出来的人是什么身份。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西蒙斯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有颇有点复杂的念头。他早就觉得以这个大背头的身手,在劫掠团当中应该也不是个等闲之辈,倒是没有想到他就是那个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团长大人。
“老板?不就是个团长吗?你还能是老板?”麦迪则有点不开窍,即便知道了曹团长的老大身份,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老子难道长得不像老板吗?你小子厥屁股望天,有眼无珠!”曹团长翻了翻白眼,一脸的不爽。这一路走来,麦迪这个傻小子让曹团长略微有点心碎了无痕的感觉。
考虑到他身材和运动能力惨绝人寰的结合,曹团长觉得他已经具备了成为劫掠团一份子的所有素质,只要稍加培养就能够成为一个战场上的大杀器。即便他还没有受过一天专业训练,但是他的身手却异常的矫健敏捷。
让曹团长心碎的是,这个好苗子对于成为一个光荣传奇的劫掠团战士却并不感冒。
“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诗人,我胆小,怕见血。我不愿意看到这充满美丽的尘世间被蛮野狂放的暴力所摧残。”麦迪是这么来回应曹团长的。
从金州匪帮一路走回来,麦迪口口声声都不离自己诗人的身份,深怕曹团长看不出来他是个诗人一样,仿佛这年头没点文化都没发言权。
而在曹团长心中,西蒙斯还勉强说得过去,西蒙斯虽然文采不见得有多好,可从他时不时就喷出一点脏字,爆几句粗口的情况来看,他的嘴皮子上还是有点功力的。
麦迪就说不过去了,他不但穷酸,而且几乎不存在什么文采可言。这到底是因为西蒙斯这个老师水平有限还是因为麦迪选择了一条不适合自己的道路,就没有人说得准了。
“我们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能够吟诗作赋又怎么样?难道经过了之前的事你还不明白吗?身为一个男人,没有点实力的话,你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左右。要是老子今天没有心血来潮去凑个热闹,你这一身上好的肌肉可就交代在那了!”曹团长苦口婆心,一直在试图把麦迪扭曲的人生观给拉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