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义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地回到了街道办。
还没等他停稳当,刘慧娟就跟火烧屁股似的冲了过来,手里捧着账本,脸上那表情,就跟死了亲爹娘老子似的,苦得能拧出二两黄连水来。
还是那档子破事——95号四合院易家、贾家两家人房屋租赁的费用问题。
这里头,还牵扯到了前主任王红梅。
按照财务规章制度,租赁街道房产的住户,得在街道办财务室办手续。
用句大白话讲,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台账存根备注栏里,该签字签字,有印章的按印章,没印章的按手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可贾家和易家这两家人的房屋缴费备注栏里头,写的却是“易中海”三个字。没印章,没手印,那三个字还写得清秀得很,一看就是有人代笔。
财务制度明令禁止代写名字,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刘慧娟说得斩钉截铁,说这是王红梅的笔迹。再看收款人一栏,空空荡荡,没有财务人员的签名,也没有印章。
无效收据,一张废纸。
这无非就两种情况。
第一种,易中海和贾家跟王红梅之间有见不得人的猫腻,钱已经一分不少交到了王红梅手里,可王红梅因为某些原因,这笔钱压根没进公账,直接揣进了自己口袋。
另一种,这钱压根就没给王红梅,王红梅在做空账的时候,八成是撞上了突然回来的什么人。
刘慧娟说着说着,像是猛地想起什么,朝着王守义就是一通交代:“王主任,王红梅有一天跟我拿过财务的专用公章。”
王守义眼一抬:“你给了吗?”
“没给。”
“还不算太笨。”王守义指着刘慧娟的鼻子,毫不客气地训了一顿,“写一份两千字的检查,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以街道办主任的身份,对你刘慧娟工作上出现失误、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错误,提出批评。”
刘慧娟脸上反倒露出了一丝感激之色。
旁边那些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一个个都跟着松了口气。
就怕遇上那种出了事儿往手下人身上推责任、有了功劳自己一个人独吞的领导。
王守义这一通骂,又让写检查,又当众批评,实际上是在护着刘慧娟。要不然,刘慧娟也得步了王红梅的后尘。
训完了刘慧娟,王守义当场让她写完检查,当众宣读。念完之后,两人骑着自行车,朝上级区政府去了。
不用王守义专门叮嘱,刘慧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