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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解决广场舞纠纷(2 / 3)

【关于光明区文化中心广场使用权分配的补充规定】

为充分保障广大市民文体娱乐权利,促进社会和谐,避免争抢,经研究,现对文化中心广场使用权补充规定如下:

一、自即日起,广场中心区域实行分时段管理。

二、单数日(每月1、3、5…31日),使用权归属东城街道“红太阳”广场舞一队。

三、双数日(每月2、4、6…30日),使用权归属西城街道“青春飞扬”篮球青年队。

四、雨雪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本规定自动失效,场地遵循“先到先得”原则。

五、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光明区区长办公室所有。

光明区区长办公室(代章)

某年某月某日

孙连城逐字看完,眼皮跳了跳,随即嘴角难以抑制地向上扯开。

妙啊!简单,粗暴,逻辑“自洽”,还披着一层官样文章的皮。

尤其是第三条!“篮球青年队”?

他几乎要为自己的“机智”(实则是系统的恶趣味)喝彩了。

完美的矛盾转移大法!从东城西城的“楚汉争霸”,直接升级成广场舞大爷大妈vs篮球热血青年的“三国杀”。

让他们互相制衡去吧!

“小王!”他抄起内线电话,声音里透着一股终于找到出路的轻快。

秘书小王推门进来,看见区长脸上那抹似笑非笑的表情,心里咯噔一下。

“区长,您吩咐。”

“把这个,打出来。”孙连城把方案内容一字不差地念了一遍,“用正式红头文件格式,字体放大,打两份。然后,盖上办公室的章。”

小王飞快记录,听到“篮球青年队”时笔尖一顿,抬起头,满脸困惑:“区长……这个‘青春飞扬’队……是哪个部门的?需要先联系一下吗?”

“不用。”孙连城挥挥手,像掸走一只不存在的苍蝇,“就是个名头。你只管贴,一份贴大院门口公告栏,一份贴文化广场公告栏。贴完,就没事了。”

小王彻底懵了,但看着区长不容置疑的眼神,只能把满肚子疑问咽回去,拿着那张写着“天书”的纸,脚步虚浮地出去了。

不多时,一份墨迹未干、盖着鲜红大印的“红头文件”,被小王战战兢兢地贴在了区政府门口最显眼的公告栏上。

争吵声戛然而止。

两拨人马像被磁石吸引,“呼啦”一下围了上去。

“红头文件?区里发话了?”老张书记挤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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