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武者,打坏一物,赔十倍。”
“犯禁者,终生不得再饮本店一滴酒。”
据说这块牌子立起的原因,是大约两年前,有个自恃武功不错、又喝多了的江湖汉子,在店里闹事,砸坏了一张凳子。
当时正趴在柜台后打盹的青衣老板,眼皮都没完全睁开,只随手一挥袖子,那汉子就连人带兵器被一股柔和却无可抗拒的力量卷出了大门,摔在巷子外的青石板上,半天爬不起来,还得老老实实赔了十张凳子的钱。
自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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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酒馆老板听徒弟成名,嘴角笑到耳根!(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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