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路明非愣了一下,随即放下可乐瓶,瓶底在桌面上磕出一声脆响,语气瞬间变得有些急躁,甚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抗拒。
“也就是说,师姐就是根据那间屋子里的破木头、旧灰尘,分析出那些乱七八糟的情报的?”他往前探了探身子,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分,“另外!我们有什么好聊的?聊屠龙吗?聊怎么把那些龙王砍成碎片吗?!”
最后几个字,他几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攥着可乐瓶的手指因为用力,指节都泛白了。
“Bingo!!”昂热突然打了个响指,冰蓝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精光,像是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你猜对了,两个都猜对了。不管是陈墨瞳的能力,还是我找你的目的。”
屠龙吗……
路明非听到这两个字,像是被人狠狠锤了一拳,胸口猛地一闷,眼帘唰地垂了下去,放在桌下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传来一阵尖锐的疼。
他不用问也知道,昂热口中的目标是谁。
毕竟现在暴露在世人眼前的龙王,除了青铜与火之王,就没有第二个……好吧,是两个。诺顿,还有康斯坦丁。
可是,一提到屠龙,路明非的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不是那个暴虐的龙王诺顿,而是那个喜欢吹牛逼、喜欢打游戏、仗义得有点傻的男人——老唐。
说起来,他路明非从来都不是什么伤春悲秋的人,也不是陈雯雯那种多愁善感的文艺少女,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不过是能泡到喜欢的女孩,能考个好大学,能不被人当成废柴。
但是现在——
“我想救他!我一定要救他!”路明非在心里疯狂呐喊,声音大得几乎要冲破他的胸膛,每一个字都带着绝望的哭腔和不容置疑的坚定,“那个男人!老唐!他什么都不知道啊!他或许只是打了个盹,只是眨了一下眼,就发现自己变了,变成了一个他从未想过,却又一直都是的怪物!”
就像芬格尔说的那样,在诺顿那长达千年的记忆里,属于老唐的那十几年,实在是太过微不足道了,就像是投入大海的一颗石子,连一点浪花都溅不起来。
诺顿没有忘记他作为老唐时的生活,他记得那些打游戏的夜晚,记得那些吹牛逼的瞬间,记得那些和路明非约定好的、关于未来的琐碎小事。
可正因为还记得,所以他反而不会在乎。
在乎那些的,从来都只有路明非一个人。
他还记得!他全都记得!
那个男人喜欢打游戏,技术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