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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民团燃魂·沿海州府自卫战(2 / 3)

息传得极快。不到午时,书院空院已搭起布棚,十余张长桌并排摆开。温如玉拄着竹简走入工坊,袖口卷至肘部,露出手臂上新添的烫痕。她身后跟着二十多名女学子,皆穿素裙,发髻简单束起,手中抱着铜片、布帛与小锤。

“护心镜不必全铁。”她说,“三层夹布,中嵌铜板,边缘用牛筋缝死即可防裂。”

一名少女举起手中成品:圆盘状,直径六寸,正面打磨光滑,背面刻着四个小字——“宁鸣而死”。

温如玉点头:“每面都刻这四字。不是口号,是身份。将来战场上,若有人倒下,靠这个认人。”

她们不停手。锤敲、剪裁、缝合,棚内声响连成一片。有年幼学生手指磨破,咬牙继续;有年长者膝盖不堪久跪,垫了软布仍坚持。一整天,无人言累。

与此同时,城南校场尘土飞扬。谢晚云驾着马车而来,三十辆大车排成一线,篷布揭开,坛坛罐罐整齐码放,封口贴着西域商盟火漆印。

“黑火药。”他对守将说,“七州商会代购,合规纳税,凭证俱全。每坛可炸断三人合抱粗的桅杆。”

守将迟疑:“朝廷禁民间储火器……”

谢晚云一笑:“这不是军备,是‘响器’。杀贼不必全靠刀,响动大些,也能吓退海鬼。”

他亲自搬下一坛,放在校场中央。“先试一坛?点个引信,听个响,如何?”

守将终于松口。

傍晚,御史台官舍灯烛未熄。沈青崖独坐案前,面前堆满旧律抄本,《兵志》《职官典》《边防令》翻得页边起毛。他手中狼毫悬在纸上许久,迟迟不下笔。

桌上另有一册未完成的手稿:《女子参政十弊》,封面灰尘积厚,角落卷曲。

他闭眼,深吸一口气,落墨。

第一条:民团编制限五百人,设正副统领各一,由地方官与乡老共推,报备郡主府备案。

第二条:粮饷自筹,不得强征,可用盐引、渔税抵充,账目三日一报。

第三条:辖区限本州海岸线十里内,越界须请调令。

第四条:禁滥杀、劫掠、私刑,违者依《大晟律》斩。

第五条:设监察使一名,由郡主府委派,有权夺枪、解职、上报治罪。

最后一句写完,手微微发抖。

他盯着那行字:“凡执银枪、佩护心镜、遵条例者,皆属官助民防之士,受律保护。”

良久,他低声念出:“此非乱政……此乃护国之法。”

次日清晨,沈青崖将文书送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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