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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6章:准备起诉,法律团队出击(2 / 4)

式。”

江晚凝拿起钢笔,在记事本上划出三条线。“起诉文件分三部分推进。第一,林雨薇的泄密行为定性——她明知项目机密不得外传,仍多次违规访问核心账户,并将参数包导出至未授权终端,构成主观故意。第二,资金流向追踪——四笔离岸信托经空壳公司注入星澜资本,其中一笔由韩氏集团执行董事亲自签署授权,形成责任链。第三,技术操控路径——通过医疗系统实现远程指令植入,属于新型商业间谍手段。”

她抬头扫视全场:“你们每人负责一块。主诉律师牵头第一项,副团主攻资金链,技术顾问配合程雪整理通信证据摘要。今天下午六点前,我要看到第一版指控提纲。”

没人提出异议。文书秘书立刻打开电脑开始建目录,其他人也开始翻阅资料包。

会议节奏由此提速。提问变得具体,讨论聚焦术语转化与举证标准。程雪不断切换屏幕内容,配合解释某个节点的技术逻辑;律师则反复确认哪些信息可以进入诉状正文,哪些只能作为附录备查。

一个多小时过去,初步框架基本成型。江晚凝起身宣布休会十五分钟,要求各小组提交初稿提纲。

众人散开活动。有人去倒水,有人在角落打电话协调外部数据库权限。程雪靠在椅背上闭眼片刻,手指仍在无意识敲着虚拟键盘的节奏。江晚凝走到她身边,递过一杯温水。

“你不用一直撑着。”她说。

“还不到极限。”程雪接过杯子,睁开眼,“他们卡在‘如何描述人体成为信息中继’这件事上,我得确保不被曲解。”

江晚凝没再多说,转身走向窗边的白板。上面贴满了便签纸,按时间顺序排列着关键事件点。她抽出一支黑色马克笔,将“体检数据回传”单独圈出,旁边写下三个词:**可验证、非唯一、常态化**。

回来时,律师团队已陆续归位。

主诉律师率先汇报:“我们拟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为基础,主张林雨薇违反保密义务,协助他人获取商业秘密。重点强调其两次超时停留程雪办公室外、凌晨异常登录等行为,排除误操作可能。”

江晚凝点头:“措辞上不要用‘疑似’或‘可能’。她是主动拷贝,不是被动泄露。”

“明白。我们将使用‘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受外部诱导实施泄密行为’。”

“更好。”江晚凝转向技术组,“你们那边呢?”

技术顾问推了推眼镜:“问题还是出在表达层面。我们写了‘目标个体在不知情状态下成为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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