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的金黄(这种吃法是他们本地独有,大部分地方都是皮肉分离,最后处理猪皮。)。至此已经花费了二十来分钟,他随便取下一块瘦肉备炒,剩下的他打算砍一部分大锅炖煮。
看看时间,炖煮是赶不上吃了,得晚饭才吃得上。
取下来的肉是火腿肉心,就是包裹在最中间的位置那团。因为这只火腿已经有三年火候,古今切片一碗沾酱料生吃,剩下的下锅,猪油热辣,青椒切片,下锅“噗呲”油跳,随意翻炒几下看肉色泛白玉色,什么调料都不加,直接取出来装碗。
嫩、鲜、香,但对于不能吃盐的人来说,也许稍稍咸了一点。相信哪怕真不怎么能吃咸味的人,吃到这种珍品食材也会忽略掉那种咸味,因为别的味道足以冲去咸味。
古母嘀咕着家里长家里短,三年以上的老火腿,让她有点心疼。家里可没几只了。
这可不是工业化流水线工厂做出来的。
任你再仿照,有一点很难做到,那就是日复一日的在火塘上熏烤。这种熏烤不能一蹴而就,而工厂里,往往是集中数百只火腿,烤房中一次熏烤结束。打个比方,就是小火慢炖的肉汤和大火烧开的肉汤之间差距。
故此城里人尽喜农家味,觉得同样的菜,在农家吃到的就是要香。这个味道,是时间和火焰的味道,也是,人生逝去,以生命制作出的味道。
心疼的古母没好气瞪自家贪吃儿子一眼,手脚利索洗菜切菜,顺便还将古今赶出厨房:“去去去……。”
得!古今灰溜溜的放下锅铲,觉得自己被鄙视了。老妈手艺固然好,你儿子却也不差。
没了大厨职位,古今随意在屋里闲逛。逛了两三圈,后院突然有人说话声传来。
古今推开后窗,眼神微凝。
那是,瑞金。
瑞金还是带着那个外国伙伴,正在自家后院和老爸嘀嘀咕咕。
侧耳倾听,勉强能听到瑞金和老爸谈论的内容。
“先生,这个石雕你留着没用处,你可以考虑卖给我,我会给你大价钱。”
古父:“你这什么话?留在这好看,怎么会没用处?不卖不卖。你们这些外国人,老想占便宜,你能出大价钱买,那你就能翻倍卖,难道你还能做吃亏生意不成?”
呵!老爸看起来老实庄稼汉,其实精着呢。想在老爸身上赚便宜,瑞金只怕是选错对象了。
“我出五万。”瑞金张开巴掌,表示那是五万。
古家就是再穷也不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