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影响力不足,也是一个关键因素。至于赵高之类的当政之流,出了问题就寻找替罪羊,毒化了朝廷风气,则是最根本的原因。
常言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二世的一番折腾,虽然内耗了国力,但秦朝毕竟是“奋六世之余烈”建立起来的庞然大物,如果反应迅速,雷霆平叛,起义也是能够扑灭的。即使不能一击尘定,起码也不能迅速蔓延,身处南陲的五十万岭南军团,也能挥师回援,秦朝就不会灭亡。
然而,二世的一个奇葩想法,却导致对陈胜、吴广起义迟迟没有反应,促成了秦朝的穷途末路。
二世继位后,在曾经的老师如今的心腹赵高的教导下,对自己的职责作出了如下认定:
作为贵有天下的皇帝,就应该肆意极欲,?受百姓供养,而不能像尧舜那样,住茅草屋,穿粗衣,吃粗饭,像囚犯似的,为百姓劳苦。要在严明法律,督责百官。只要督责好百官,天下就太平了。
对于如此荒唐的逻辑,丞相李斯为了保全爵禄,又为二世从理论上给出了证明:“凡是贤主,必能行督责之术。督责严,群臣不敢不尽职尽责。如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无论聪明或愚笨之臣,莫敢不尽心竭任以事奉其君。是故贤主独制于天下而不为天下所制。能穷乐之极者,乃贤明之主也。”
“故韩非子说:‘慈母有败家子,而严家无逆子’,为什么?‘严是爱,松是害’而已。故商君立法,对在道路上弃灰的,判刑。弃灰,是轻罪,而判刑,是重罚。唯有明主才懂得这个道理:深督轻罪。试想,罪轻尚且重罚,重罪谁还敢犯?如此,天下就太平有序了。”
二世见了,大悦之后,不免沾沾自喜。
基于这个理念,当陈胜变乱的消息上达后,二世震怒:“朕巡视时,一切都好好的,怎么刚过三个月,就出乱子了?定是地方官吏疏于职守,督责不严所致。何其可恶!”
一气之下,将报事的下了监狱。
上之所恶,下必避之。以后的报事的,专说好听的。二世再问起此事时,都答复道:“几个强盗而已,郡县已经抓获,完事了。”
二世听了,非常高兴。
其实,二世愤怒还有一个原因:我正在清理内务,你地方添什么乱?是反对朕不成?
他压根儿没把几个戍卒放在眼里。
待到事情瞒不住了,秦廷不得不作出反应时,局面已经很难收拾了。
此时,楚、齐、赵、韩、魏、燕已经复国,关外之地已经失控,与岭南军团的联系已经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