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还是审讯开始的时候,都表现出了急切想要交代自己罪行的态度。
这很反常,因为她并不是自首的,如果是自首,出于减刑的目的,积极主动交代还可以理解。
她明明是在警方排查过程中被怀疑的,而且之前警方上门过一次,还被她态度强横地赶走了。
第二,她在交待犯罪事实的时候,整个犯罪过程和细节,描述得过于清晰、全面。
绝大多数没有前科的人,在遇到杀人事件的时候,都不可能做到沉着冷静。
因为从科学的角度而言,人在高度紧张的时候,脑部神经就会出现异常兴奋和痉挛现象,导致影响正常功能,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是生理现象。
所以姚芬芳的种种反应都说明了,她讲述的犯罪过程,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并且在此之前应该演练过许多次,才能如此顺畅。
周奕在她描述犯罪事实的时候,基本没有打断她,也是为了确认这点。
普通人说真话,和演员背台词,是有明显不同的。
而且他怀疑,姚芬芳和唐雪也是提前进行过串供的,不光是唐雪说孩子还活着是姚芬芳要求的,甚至唐雪的态度,都可能是姚芬芳故意教她这么做的。
因为第三点就是,姚芬芳在提到那个被杀害的孩子时,表现得很冷静,但是在提到女儿唐雪时,情绪立刻就变得很激动。
因为孩子不是她杀的,甚至她可能压根就没有见过这个孩子,所以才会在周奕突然问孩子性别的时候愣了下。
种种迹象都表明了,姚芬芳在替唐雪顶罪。第2/2页)
姚芬芳开始讲述自己是如何用家里的菜刀进行肢解,然后通过卫生间的蹲坑冲走的。
之前把姚芬芳和唐雪带回市局的时候,周奕特意看了一眼她家的卫生间,用的不是马桶,而是蹲坑。
蹲坑比起马桶来,特点就是开口宽敞,冲力更强,但缺点是没有马桶卫生。
如果是一个新生儿的话,并不需要像成年人尸体那样进行大量的肢解工作,就能通过蹲坑处理掉。
除了头部。
周奕问她:“所以你是用一把刀,就把尸体全部肢解后通过排污管道冲走的?”
姚芬芳点点头,但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马上又摇了摇头说:“还……还有一把榔头,因为有些部分冲不下去,只能敲碎了再冲。”
周奕突然问道:“他是男孩还是女孩?”
“什么?”姚芬芳又是一愣,然后声音微微颤抖了下回答